题:正室对付小三是天经地义的事吗?为啥作者痛恨王熙凤,同情尤二姐呢?
文/姜子说书
青埂峰下一顽石,曾记幻相并篆文,月旨石见《石头记》!
荣即华兮华即荣,木石前盟西堂主,胭脂染就《红楼梦》!
声能两歌手两牍,两鉴风月两生花!以诗传史石上墨,谁识画眉昭风流?
女儿未嫁将未降,末世忠义明闺阁!先时名号通灵玉,来时姓氏原是秦。
源为二玉演二宝,慷慨隽逸作姽婳,荣源宁演隐甄氏,《胠箧》《南华》续《庄子》!
——《石头记》序
《红楼梦》故事里,王熙凤是贾琏的正室,尤二姐是贾琏在外面偷娶的外室,现代女性见到王熙凤对付尤二姐,多半觉得“痛快”,还想大喊一声“活该”。
然而,在《红楼梦》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剑杀人觉大限吞生金自逝”的蒙回前总评中,脂砚斋却如此评价这件事道:
写凤姐写不尽,却从上下左右写。写秋桐极淫邪,正写凤姐极淫邪;写平儿极义气,正写凤姐极不义气;写使女欺压二姐,正写凤姐欺压二姐;写下人感戴二姐,正写下人不感戴凤姐。史公用意非念死书子之所知。
而在“贾二舍偷娶尤二姨”的蒙回前总批中,脂砚斋却以“平儿之任侠直鲠”对比“凤姐之尖酸刻薄”,又说了这样一番话来褒奖尤二姐、贬责王熙凤,道:
笔笔叙二姐温柔和顺高凤姐十倍,言语行事胜凤姐五分,堪为贾琏二房,所以深着凤姐不念宗祠血食,为贾宅第一罪人。纲目书法!
《红楼梦》第六十八回“苦尤娘赚入大观园酸凤姐大闹宁国府”,脂批又在蒙回前总评和蒙回后总评痛骂王熙凤,认为“赚二姐”字字皆针(左金右柘),法不容诛,比郑庄和魏武这样的大奸巨滑之最更甚。
蒙回前总评:余读《左氏》见郑庄,读《后汉》见魏武,谓古之大奸巨滑惟此为最。今读《石头记》,又见凤姐,作威作福,用柔用刚,站步高,留步宽,杀得死,救得活,天生此等人琢丧元气不少!
可见,在作者和评书人眼中,王熙凤是狠毒至极,尤二姐是可怜至极,为啥会有这样的评判呢?咱们先以王熙凤的视角来看贾琏与尤二姐结婚这件事。
凤姐都一一尽知原委,便封了二十两银子与旺儿,悄悄命他将张华勾来养活,着他写一张状子,只管往有司衙门中告去,就告琏二爷“国孝家孝之中,背旨瞒亲,仗财依势,强逼退亲,停妻再娶”等语。
然而,当王熙凤带着尤二姐去见贾母的时候,史太君的态度是:“这有什么不是。既然你这样贤良,很好。只是一年后方可圆得房。”
也就是说,贾琏娶二房并不算过错,有问题的仅仅是“国孝家孝之中”这一条,尤二姐属于良妾,撑死就是个平妻,也不算“停妻再娶”,只要双方长辈同意,王熙凤也无话可说,何况她没有生下儿子,至于“强逼退亲”,此事可大可小,对贾府来是也真是小事一桩。
关于尤二姐嫁给贾琏这件事,我们首先要明白一点,古代的礼法和现在的婚姻法是不一样的,贾琏确实有权利迎娶尤二姐,没必要去争论尤二姐此举的合法性。
而古代的礼法其实也是有保护正妻权利的规则的,尤二姐称呼王熙凤为姐姐,以礼相待,并无不妥。尤二姐本性善良,无害人之心,她从来没有刻意诅咒王熙凤,而贾母后来之所以误会尤二姐,是因为秋桐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说尤二姐有心咒她和王熙凤。
秋桐正是抓乖卖俏之时,他便悄悄的告诉贾母王夫人等说:“专会作死,好好的成天家号丧,背地里咒二奶奶和我早死了,他好和二爷一心一计的过。”贾母听了便说:“人太生娇俏了,可知心就是刀。凤丫头倒好意待他,他倒这样争锋吃醋的。可是个贱骨头。”因此渐次便不大喜欢。
至于尤二姐先与贾珍不妥之事,虽然虚荣的成分,但终归属于不得已求生的层面,并没有损害别人的权益,所以贾琏不念旧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君子不念旧恶,故能导人向善。
为啥作者、评书人和书中人对尤二姐的所作所为很容易就原谅了,却独独对王熙凤忍无可忍呢?贾琏、尤二姐是有错之人,贾雨村、薛宝钗之流是恶贯满盈之辈,这是作者的立场。
因为错与罪是有区别的,尤二姐和王熙凤是不得已求生与主动叛道求利的区别,是《易经》的应对之策和《鬼谷子》捭阖变通之策的区别。王熙凤的所作所为,并不是维护自己的爱情,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她的一生所为,都是为了争权夺利,不能把她当作受害的正室来看。
本文资料重点引自:《红楼梦》程高本、《脂砚斋全评石头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