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中出现“忍耻”一词,是刘姥姥第一次进荣国府,向王熙凤求告。旁批是提到“老妪有忍耻之心,故后有招大姐之事,作者并非泛写”。
从这句旁批来看,后文刘姥姥会招巧姐,多半是给板儿作媳妇(二进荣国府,有板儿巧姐交换佛手柚子的情节,很具有订情的象征含义)。但是,这是说“忍耻”求告、与王熙凤发生联系,导致以后招巧姐为孙媳。并不是说招巧姐为孙媳,有什么耻辱需要忍受。
《好了歌注》中,有“谁承望流落在烟花巷”之语。在巧姐的判曲中,又有“狠舅奸兄”之语。联系起来看,巧姐可能被王仁等拐卖到烟花之地。
王仁是八十回中唯一出场的王熙凤的兄弟。“狠舅”非他莫属。但是“奸兄”指谁,不好确定。因为草头辈全是巧姐的兄长,包括孤僻的贾兰、灵活的贾芸、以及蓉、芹、蔷等。高鹗续书中,让贾环与王仁勾结,显然违背原意。拐卖亲眷中的年轻女性,这坏事像是贾环的手笔。只是他是巧姐的堂叔,不符合“奸兄”条件。
好吧,不管是谁使坏,总之巧姐是沦落在烟花巷中。而刘姥姥救了她,招为孙媳。招一个曾沦落的女人为媳,算不算耻辱?
刘姥姥一家,在得到贾府的援助之前,几乎是贫苦。得到援助之后,也至多不过是小康。
与之对比,有个蒋玉菡,是戏子出身,在三十三回中宝玉提到“有个什么紫檀堡,他在那里置了几亩田地几间房舍”,买房置地,应该比刘姥姥一家富裕了。而蒋玉菡后来娶了曾是宝玉屋里人的袭人,并不嫌弃她非完璧。
类似的情况还很多。像贾珠的屋里人,贾琏从前的屋里人,都被“打发”了。怎么打发?不会是青灯古佛,更不可能卖到青楼,那太不符合贾府“宽慈”的形象。只会是让她们嫁人。也不可能嫁给家中的小厮。否则像贾琏与多姑娘、鲍二媳妇,太有隐患。一定是让她们转嫁别人。
在古代,提倡“从一而终”,恰好说明从一而终并不常见。像尤氏之母,也是再醮妇。所以娶失身之女为妻,并没有想象的那样耻辱。
刘姥姥援助、收留巧姐,无疑是极大的善举。但非要认为此举就是“忍耻”,恐怕还是歪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