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背景:李珏的目光里,有一种温柔的坚定。如今担任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院长的她,30年来上山下海,从未停下为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而赶路的脚步。曾经,职业病危害给劳动者本人和家庭带来的伤痛让她一次次叹息,她也更明白职业病防治工作对我国近10亿职业人群意味着什么。
2023年4月25日—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当前,我国职业病防治现状如何,经济、就业、健康之间的关系怎样平衡,职防人有哪些不为人知的故事?我们带着这些问题,和李珏展开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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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介绍一下,我国职业病防治现状如何?在社会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时,职业病防治面临哪些新挑战?
李珏:我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30年,从一名职防人的视角见证了祖国在工业现代化进程中的印记。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建立了门类齐全的现代工业体系,跃升为世界第一制造大国。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全国282191家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调查企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门类41个行业。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占调查总数的93.46%。
截至2022年底,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103.8万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92.3万例;报告新发职业性尘肺病病例数从2012年的24206例下降至2022年的7577例。
在临床中,面对深咳不止的尘肺病患者,我们的同事常会有很强的无力感。包括尘肺病在内,很多职业病一旦确诊便无法根治。《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近年来,工业企业中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新业态不断产生,在职业性尘肺病、噪声聋等传统职业病依然多发的状况下,与工作相关的职业紧张、肌肉骨骼疾患等问题凸显出来,职业人群老龄化的问题也同时共存,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多重疾病威胁并存、新旧多种健康影响因素交织的局面。
然而,当前,我国对生物因素、工效学和职业精神心理危害因素关注不够,很多疾病尚未纳入职业病目录,如经血液传播的乙型肝炎、狂犬病,以及因职业性接触所致的血吸虫病、包虫病等寄生虫感染性疾病。此外,视频终端作业、不当作业姿势等导致的疲劳、过劳及肌肉骨骼疾病,加班倒班、超时作业、职场竞争、职场歧视与欺凌等导致的职业精神紧张问题,也应该成为社会和行业高度关注的职业健康问题。
李珏(左)在企业开展工作场所噪声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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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职业生涯中曾处理过哪些突发事件?这些年来,您看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李珏:在入行之初的几年里,我曾亲历过不少令人震惊、惋惜的事件。那些经历也让年轻的我更感受到自己肩上的责任,感受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20世纪90年代,我国有很多“三合一”的小作坊,工业生产、产品储存及工人住宿同在一个场所。还记得,一名18岁的男孩就受雇于这样一家生产固体工业酒精的小工厂。酒精块内含有大量甲醇,会对人体视神经、中枢神经等造成伤害。在与大量固体酒精生产原料及产品同住一个月后,这名男孩因职业病危害双目失明,一生的命运都被改写了。
还有一名女工,她所在的化工厂以生产氢氟酸为主营业务。一次,氢氟酸发生泄漏,液体喷溅到这名女工身上。当时是夏天,大家衣着比较单薄,而氢氟酸腐蚀性高、穿透力强、渗透速度快。在偌大的工厂,这名女工跑了许久也没有找到能冲洗的设备,最终因为化学腐蚀程度太严重而失去了生命。
令人叹息的是,这些职业环境给劳动者生命和健康造成的严重危害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因此,我们在今天尤其要强调预防的重要性。《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等。
因此,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配置必要的现场冲洗设施,寒冷地区室外设置的冲洗设施还需要有电伴热设施,以保障应急时能快速出水等。所幸,随着产业升级和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视,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在不断改善,职业病危害因素迅速得到控制。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并不仅仅是针对某个具体患者的病痛,而应从预防为主的理念出发,保障20岁~60岁这一全社会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职业群体的生命健康。他们是家庭和社会的顶梁柱,守护好他们,就是在守护整个社会的健康持续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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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防院在保障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劳动者生命健康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在新时期,职防院应该如何找到自己的发展定位?
李珏: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让保护劳动者健康这件事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其中明确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在这个过程中,职防院需要在建设项目的不同时期分别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以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指导用人单位从源头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在发展过程中,全国很多职防院都曾面临过危机。随着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的疏解,不少化工集团迁到京外,北京职防院也曾遭遇过发展难题。但是《职业病防治法》的颁布和实施,给我们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们找到了一条与市场紧密结合,以一级预防为主,为用人单位提供高质量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道路。目前,北京职防院每年能为1000多家各类型企业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检测和体检服务,走在行业的前列。
但事实上,因为产业结构的地域差异,每家职防院都有各自不同的发展方向,也分别有其优势和短板。我认为,无论各家职防院给自己的定位如何,其核心职责都是坚守职业病防治的阵地,为劳动者提供健康保障。这应该是我们职防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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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大多数职业病患者来自中小型企业。对于这一现状,您认为该怎样平衡经济、就业、健康等之间的关系?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做些什么?
李珏: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我国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以上,营业收入超过75万亿元。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显示,中小企业从业人数占全国企业从业人数的80%。这些中小企业职工人数少、企业规模小、成本有限、抗风险能力不足,要想参照大型企业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建造并非易事。
对此,职业病防治机构首先有责任对其进行守法意识、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其次,应该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派出职业卫生医师进驻企业,实地指导企业改善工作环境,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有时,一个排风口位置的调换、一副耳塞的正确佩戴,就能在有限条件下将工作环境对劳动者的危害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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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怎么进入职业病防治领域的?做这一行和其他专业有什么不一样的体验和收获?
李珏:我原本是学环境工程专业的,由于职防工作涉及很多交叉学科,亟须卫生工程相关专业人员的加入,而当时开设这类学科的院校非常少,所以我就进入到职业病防治领域,一干就是30年。十多年前,我从山西省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调入北京市职防院。当时,院里面临着严重的人才断档,全院职工总数不足100人,各项业务也严重萎缩,将近40岁的我是院里最年轻的职工之一。
而如今,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北京职防院已有近400位职工,拥有硕士、博士以上学历的人才接近100人,职工平均年龄36岁,人员结构在不断优化。除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外,北京职防院职业卫生科研和培训等各项工作也在不断深入,成为国家级职业卫生技术支撑机构。值得一提的是,在今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全国规模最大、种类最全,也是目前唯一国家级职业病防治人才培养基地刚刚在我院建成。
因为行业的特殊性,30年来,我曾去过全国很多地方。我从心底里庆幸进入职业病防治这个领域,一路上也领略了很多不一样的风景。
我曾下过粉尘飞扬的矿井,上过屹立在祖国蓝色国土上的深海采油平台;我曾为探寻一家大漠深处的钾肥厂孤独地行进在罗布泊的戈壁滩上,也曾入夜抵达小兴安岭最深处的钼矿。难忘在小兴安岭行走在曲折山路的那一晚,停下脚步休息的瞬间,我蓦然抬头,看到了满天繁星在夜空中熠熠闪烁,照亮我了前行的路。
在职业病防治的路上,我和我的同事们一直在赶路。我相信未来在这条路上,与我们同行的人会越来越多,我们面前的道路也会越来越宽广。
文:健康报记者 谢文博 魏婉笛
编辑:魏婉笛 于梦非
校对:杨真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