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人贩子的犯罪行为,历朝历代都是严厉打击的,希望能震慑这些犯罪之人,那么古代有哪些酷刑,是针对这些人贩子的呢?人贩子一般将自己的目标都定为小孩子或者女子这些群体,因为女子和孩子力量很小,便于他们下手。
而且人贩子一般都是团伙作案,他们都会找人烟稀少之地下手,然后用迷药将其迷晕带走,将其囚禁过起来或者运送到目的地。然后将他们放到一个偏僻之处看管起来,然后待价而沽。从中赚取钱财。
当时那些被人贩子迷晕囚禁的人,睁开眼来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所以他们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而且看管他们的人,对这些女人和孩子是非打则骂,进行语言的恐吓,武力的威胁,所以被拐卖的女人和孩子都非常的悲惨。不仅会受皮肉之苦,甚至很有可能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家人了。
那么对于这些灭绝人性的人贩子,国家都制定哪些法律来惩治他们呢?在历朝历代以来,其中以唐朝制定的法律最为严厉。当时唐朝就制定了一系列的律法。唐朝的法律规定,如果贩卖儿童为人奴婢者,将判其流放三千里;如果贩卖童工,则判处绞刑。对于贩卖孩子,判蹲大狱三年,而如果造成人身伤害的人贩子,会判处死刑。
在唐朝,贩卖童工和伤害被拐的女子和孩子的话,将会处以死刑。另外两种,虽然死罪可免,但是活罪难逃。例如在监狱里,各位狱卒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人贩子,刁难他们是家常便饭,例如饿着他们,或者给他们送馊了的饭菜。
而被判流放三千里的人贩子,看似惩罚较轻,但是等他们踏上流放之路的话,就知道其中的厉害了。被流放的人贩子,要从判刑之地到流放之地,在这上千里的路程中,他们会受到监管人员的各种虐待,最后很可能会死在路上,而到了流放之地,也已经折腾的去了半条命。
在唐朝之后,人们对于人贩子的惩罚的法律也一步步的完善,正是因为法律制定严格,古代的人贩子才会逐渐的减少。人生最大痛苦莫过于生离死别了,所以对于那些制造这些痛苦的罪魁祸首,自然要是以最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