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为了钱将自己的骨肉至亲送上断头台的却是世间少有!清朝年间就有很多这样的事情,被称为“宰白鸭”事件。这些被处决的人无一不是冤枉的,然而他们的父母却不会上诉,甚至亲自作证将孩子送上法场,令行刑的官员都于心不忍。
从字面上我们就能知道,是将鸭子杀掉,只不过清朝的案件中这个“鸭”指的是贫苦人家的人。陈其元在他的《庸闲斋笔记》中指出:“富户杀人,出多金给贫者,代之抵死………,所谓‘宰白鸭’也”也就是说杀人者并未偿命,反而花钱买一些清白之人代替凶手去死。
花钱买凶的事件并不是始于清朝,只不过以前没有这样肆虐。晚清时期我们的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使得国家逐渐落后,同时统治者耽于享受而对沿海地区的管控不严。地方官员在“天高皇帝远”的情况下,做出了很多欺上瞒下的“恶行”。
道光年间这样的行为更加猖獗,尤其福建漳州、泉州这两个地方的“宰白鸭”事件最是盛行。因为这两个地方的人非常好斗,而当地的官员对于他们之间私斗的事也无可奈何,任由他们找人顶罪。久而久之这两个地方的“宰白鸭”就形成了陋习,据说道光年间福建就有上百人被冤死。
这种权贵与官府的勾结固然令人可恨,但是那些亲自陷害骨肉的父母才是最可悲的。《春冰野事乘》中就记录了地方官员陈鳌所办的一桩冤假错案,也是典型的“宰白鸭”案件。
这件案子中受害者是身材高大的中年大汉,而前来认罪的确是一个十来岁瘦弱的少年。这个小男孩对案件的陈述非常有条理,就像是背书一样,这让陈鳌一下子就知道这个小男孩绝对不是真凶,而且死者生前受到了许多非人的折磨,这不是一个小男孩能做到的。
看着堂下单薄的身影陈鳌就算知道怎么回事也于心不忍,于是有心救这个孩子一命,逼迫他说了实话。果不其然,男孩子的父母为了得到丰厚的赏钱“命令”他承认是自己杀了人,自己所说的供词也是他们提前交代好的。
他本来以为这样小男孩就不用顶罪了,没想到小男孩居然再一次前来“自首”了,并且死不改口,对于自己杀人的行径供认不讳。陈鳌最后也没了办法只能宣布男孩有罪,结案了。事后他私自问小男孩原因,才得知发生了何事。
原来第一次回家时,男孩的父母不仅没有高兴,反而非常生气,因为他的反悔损失了很多钱。而小男孩在狱中的日子也不好过,一些收了好处的官员直接对他用了刑法,不招的话他就要受更多的折磨。就这样案子非常顺利的结案了,但是伏法的人确是冤枉的,真正的凶手依然逍遥法外。
杀人偿命,自古以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躲过律法的制裁,杀了人还可以逍遥法外呢?这种找替罪羊的事应该比较罕见,为何大清朝会形成地方风气呢?那些代替别人赴死的都是什么人,他们为何愿意以命换钱呢?
想必这些问题大家都有自己的猜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那时的权贵有多横行霸道;那时的世道有多艰难,才会促使“宰白鸭”成为一种风气,让父母罔顾人伦,卖儿换钱!
这件事情得以发生主要是一些有权有势的纨绔子弟,在闯祸杀了人以后非常惜命,所以找人当替罪羊。这样的人不是官家子弟就是富豪乡绅,有权有势还有钱,他们愿意花钱摆平一切,而腐败的朝廷也给他们提供了这样的便利。
地方的官员们为了升官发财、罔顾国家的律法,明知道认罪之人不是真凶就草草结案。事成之后不仅能得到丰厚的银钱,还有可能会升官,有些无良的朝廷命官甚至会怂恿权贵们主动找人顶替,这样还能达到巴结他们的目的。
这件事情除了官官相护、官府与地方乡绅勾结以外,抵罪之人的家人甚至会主动送上自己家的人。这一点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如果你也了解那时百姓的疾苦,或许也能理解他们这样的行为了。
那些去顶罪的人几乎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家里穷困潦倒,经常会没有饭吃。百姓的日子过的和乞丐一样,居住在破旧的房子里,是穿的都是破烂的衣裳。在清政府的腐败之下,他们过这样的日子没有任何希望可言。
见过清末老照片的人都会发现那时底层的老百姓就像行尸走肉一样,眼中没有任何神采,非常的麻木不仁。当时大家都解决不了最基本的温饱问题时何谈道德呢?
再加上那时的生育率很高,就算存活下来的少每家的孩子也都好几个。生了养不活的情况非常常见,有饿死的、有病死的,大部分人对于孩子死亡也见怪不怪,于是就出现了父母为了碎银几两将孩子买掉的事甚至于亲自陷害自己孩子是凶手。
晚清时期“宰白鸭”的陋习让人震惊而造成这一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政府的腐败无能和根深蒂固的封建阶级思想。官场上贪腐成风、朝堂乌烟瘴气,受苦受难的只有底层的百姓;封建统治者千百年的奴役让百姓从骨子里没有了血性,只会臣服。
庆幸的是面对内忧外患,中华民族从沉睡中醒过来了。经过革命我们的民族推翻了大清的统治,进入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