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伤脑筋的是,围绕这起案件同其他热点一样,舆论的矛头还是指向了“环境论”。伴随着“为行凶者”解围的浓厚氛围,仿佛所有的“原罪”也都能归结到“环境”问题,而对行凶者违反刑律而“谋杀”的鞭笞,反倒成了末流。
累!
他们说:引起血案的根源乃是高校实行类似“非升即走”的末位淘汰制,让无数青年教师卷入无尽“内卷”,那些与教学毫不沾边的论文、指标与人际关系考核,天天996,周周5+2,甚至让一批又一批的老师沦为学校用过即丢的“韭菜”。
得出结论:凶案是因为残酷的社会压力引起的。于是,杀人者俨然成为被同情者。其实,我是很明白这样心情的。由彼推己,被迫害联想,流血又流泪,何尝不是每个“打工人”的艰辛。作为一个在单位上过班,早已深悟其“道”的“过来人”。
知道大家最想说的是:看似公平公正的各类考核,肯定是沾染了令人心酸的灰尘。我也经历过:职场内上司的无端羞辱、某些“老总”天天按着你的头加班7年如一日,节假日空荡荡办公楼内上下奔波的身影,甚至是苦熬数年等来的升迁机会。
我都明白
不知从哪儿又冒出来一个与你年龄相仿的“总公司才俊”。甚至是你已忙得无以复加,有人却拿着篇稿子来,慢条斯理地跟你讨论这个“词”够不够精炼?”若是要追问我当时的想法。毫不隐瞒的是,也闪现过鱼死网破甚至是同归于尽的念头。
但终究还是忍住了。联想到“凶者”是一位学霸型的理科人才—应用数学教授(当然没有挑拨文理对立的意思),再回忆起近年来,系统内人才的接连自杀、谋杀事件,也仿佛有点“恍然大悟”:哦哦哦,原来大家都是这样呀。
只不过,与当时自己忍住了一样,我还是想多问一句。那就是他应该杀人泄愤的理由吗?或者是,这也叫那些舆论鼓吹的“适当量刑”应该考虑的因素了么?在说明以下观点前,我想说,论体制机制,我比你懂。论经历,我比你惨。
系统内“不合理的、难为人的事多了。"系统外"呢?那些所谓的私企是如何压榨员工的?医院是如何让青年医生动手术的?程序公司是如何在压榨程序员的?甚至是为了利益不择手段,“内卷”、无益折腾过犹不及。
这个怎么说?
难道都要挥舞起一把刀子,“手刃之”才是合理、值得同情?有人可能又要来扯”环境论“:”大环境不好,你还不允许老百姓说话了?“那么,抛开被操纵的那部分,剩下在网络上大放厥词的”意见领袖“真的坐到了位置上,就能够分配得更好?
从他们的文章内容里,我只读出一个内容。”根本就没上过班、从来不接触群众、绝对没正确坚持一件事超过3年。”反过来,如果没有这些类似的考核,如何来评判人与人之间的差距?如何来实现”寒门子弟“通过自身努力获取成功的唯一途径?
若真让这些人出来,他们所鞭挞的不公与人情不仅更加难以避免,甚至会把”一人得道“演绎到极致。毫不怀疑,那些“哀怨呼叫其表,内心叵测其里”的人。言行本身也就是缺乏理性思考和责任担当,其实就是因噎废食。
因此,问题的关键并不是“环境”问题。因为我是品三国的,读这则新闻的标题,我的大脑里不由自主地就想起诸葛亮的治蜀:依法治蜀。为什么呢?原因在于诸葛亮依法治蜀的效果,达到了”官民先贤无怨言“的效果。
正如,《三国志》描述的蜀汉内政。“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害弱,风化肃然也。”简单地讲:政风清廉气正、人民奋发图强,官民一体同心。这样的效果,即使是拿到封建社会进入顶峰的明清,也是自叹弗如的。
当然也有依法治军
即使是拿到今天,也是极具借鉴效果的。为什么同样是法令法例,考核标准、评价指标?在1800年前,在一个没有“法治“土壤的蜀国,就偏偏能让”疲敝的益州“,蜀汉全民甘愿与官僚阶级同患难的觉悟呢?
我想,这才是我们应当从历史中去深思和探究的东西。诸葛亮法治的实质,有完备的法治体系(《蜀科》)。也有“赏不遗远,刑不阿贵”的人人平等。更有“教令为先,诛罚为后”的情与法的结合。
大家都是能看到的
但我认为,当时的蜀国政治清明,各级官员勤于政事,认真守法、执法的原因。关键还是在于诸葛亮自身严明赏罚(包括他自己)。从而在整顿吏制时取得了好效果。进而赢得了民心与支持。
诸葛亮是第一个公布个人资产(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的“系统”内公职人员。街亭之败,诸葛亮敢于承担责任,主动请表自降三级。为抓好普法,引导各级官员学法知法守法,“诸葛公夙兴夜寐,罚二十以上,皆亲揽焉。”《三国志诸葛亮传》。
提起我们领导,那可是先进代表啊
通过“事皆专之”,营造良好的上行下效氛围,亲力亲为为各级官员做出了立政为公、执政为民的典范。直到累死在工作岗位上。去世后,他所推荐的费祎、董允尊其政轨,没有因为个人的走留而更改国家法令,让蜀汉又存续了整整29年。
董允之后呢?领导。。。。。。
直到陈邸接任改制,黄浩乱政、后主后期的任人唯亲,才让蜀国走向了衰弊与灭亡。纵观史记,自诸葛亮以下,姜维等接班人。蜀汉历代执政者无一人因弄权而成为权臣,上下官员无一人克公肥私,皆以清贫奉公薄产为荣。
关于“依法治蜀”的成果陈寿是这样评价的。“用心平而劝诫明”。意思就是:公平、公开。即以身作则,又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治国难成邪?有人一说事,就要扯“环境”,说要改变“环境”。事实上古今中外,人类社会发展这么多年。
心为公,岂忧民意邪?
哪一国都不缺法令、标准与框架,哪一国也都有符合自己的政治构架。令不行而禁不止,错的不在制,缺的是忘了初心的人。错的不在穷,怨的是不均。就试想一下,若某校副校长六年后绩效不行,也升不了校长,也解聘,会不会官民无怨言呢。
法治与共享,其实并不矛盾。这也是直到今天,我们后人仍然纪念诸葛亮的原因。君不见,诸葛亮去世后,在蜀汉朝廷不允许立庙的情况下,四川、云南、汉中老百姓在街头巷尾私祭野祭丞相30年。数十年后,桓温征蜀,偶遇丞相在世时百岁小吏。
想想哪天,我还是要再去一次
问他对武侯的评价,小吏说,“诸葛在时,亦不觉异,自公殁后,不见其比。”毕竟在老百姓心目中,认同的并不是成王败寇,而是真的知道孰是孰非。至于那些一天懒惰不知努力,逢事就怨“法令严酷、高考无用”的,便更是居心叵测,祸害无穷了。
若人人皆失对法令法例标准的敬畏之心,社会只会更加混乱,岂不闻刘璋治蜀法令松弛,地方的豪强地主是如何欺压老百姓的?法律和标准的出发点不仅是惩善罚恶,更在于保护弱小,维护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