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三从四德的约束之下,生活上有了更多的不方便。古代对于孝道的标准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这句话让女子的职责变成了生男丁,甚至在皇宫之中都可以母凭子贵。正是由于这种社会舆论,生男孩成为了女性最重要的事情。可是古代的一些穷人娶不到老婆,无法延续后代。但是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一直延用到清朝。
典妻制度,历史悠久
他们所想到的办法就是典妻制度。所谓典妻制顾名思义就是典当自己的妻子。
但这种制度作为买卖婚姻的一种,都是正式婚姻的补充制度。而且典妻制度早在汉朝时期就已经出现,《汉书》之中曾经记载过,典当妻子这种行为,连法律都不能去禁止。
典当妻子虽然只是一种临时的婚姻方式,可是还是会有一套完整的手续来将妻子赢回自己家中。
一般对于买家来讲,他们挑选女子的必要条件就是必须具备生育能力。
当买家和卖家将一切条件都谈好之后,那么典当的契约立马生效。两者确定好时间和价格,女子无权拒绝。而已经交付给买家的女子,不能与之前的丈夫有任何不正当的关系,也绝对不能回到自己原来的家中去照顾自己的孩子。
这些条件对于女子来说就是卖身契。可是女子没有反驳的机会,对于她们来讲自己能够去做的只有顺从。之后这些女子都会进入到买家家中,供他们玩弄,为他们生儿育女。而生下孩子之后他们的任务完成,就会被送回原来的家中。
古代的典妻制度在南方较为普遍,但在不同的地区也都有涉猎。只是对于典妻所做的称谓各不相同。而典妻制度的存在一方面解决的一些穷人传宗接代的问题,但其存在让许多人羞于启齿。典妻制度一直从汉代发展到清朝,在清朝达到了全胜。
典妻制度,原因各种各样
典妻制度的存在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正是在这些原因之下,这项令人不耻的制度才能一直存在与人们的生活之中,占据重要地位。
第一个原因就是因为贫穷从而典当妻子。古代的贫富差距过大,有些人为了存活,只能将自己的妻子进行典当,从而换取钱财。
第二个就是受到夫权思想的深度影响。男尊女卑的社会之下,女性的地位底下。她们一旦结婚就会完完全全地依附在男性身上,同时成为了男性的私有物品。一切行为只能依靠男子,再加上女子不能在外面抛头露面,她们也就没有经济来源。
在各个方面只能依附男性的女性,只能完全依附与自己的丈夫。两者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所以女性只能完全尊重男子做的一切决定,甚至将自己当做商品去进行典当。因为夫权思想的影响,让女子没有反抗的余地。
第三点就是传宗接代的观念的影响。传宗接代正是典妻制度的根本原因。正是因为有些人实在太过贫穷,不能够去娶妻,才想到了这样的制度来解决。虽然从表面上看,典妻制度与古代要求女子注重贞洁不同。
可是这种典妻制度正是由于封建束缚对女性的层层压制才导致的。在各种思想的控制之下,都要求女子对丈夫必须忠诚。甚至有些会在丈夫死后,做贞洁烈妇或者守活寡。这些行为让本身男女数量极度不平等的古代,某些男子就更加娶不到妻子。
典妻制度的特点和形式
典妻制度在不同朝代不同地区都有着不同的形式。在清代的典妻制度中,人们习惯性按照时间的长短将典妻制度分为典妻和雇妻。雇妻主要是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时间一到妻子就能回到自己的家中。一般来讲,时间长的叫典妻,时间短的叫雇妻。
而典妻制度在清朝发展到了全盛阶段,甚至于出现了独特的特点。清朝的典妻制首先是这项习俗非常公开。在各个地区都可以将这项制度放到明面上来进行交谈。其次在民间已经变得习以为常,这在《吴友如画报》中有一副画中描绘得非常详细。
这副画中描绘了刘某为了发财从而典当奴婢。他的妻子对于这件事情竟然也是允许的,这就说明了典妻习俗已经被民间普罗大众所接受,成为了一项不能被禁止的社会约定俗成的习俗。
典妻的特点还有依旧与之前的丈夫保持着夫妻关系。对于典当的妻子来讲,她们只是在一段时间之内当买主的妻子,但是期满之后他们之间就没有任何一项关系。
第二个典妻所生的孩子不能称呼她们为母亲,她们只是血缘之上的母亲,一旦生下孩子她们就会立刻被赶回家。
第三,被典女子在典租期间住在买家家中,而买家需要承担典妻的一切生活成本。有的买家会允许典妻一年之中回家几次探望她们的孩子,而有的不允许回家。
但是不管怎样,典妻制度最终还是因为不符合社会趋势被废除。
总结:
古代的女性因为缺少身份地位,没有她们应得的人格。加之在各种伦理道德的约束之下,最终只能被迫成为男子的商品。这对于女性来说,无疑是一种人格上的极大侮辱,对于她们来言,她们即使想拒绝也没有权利来拒绝。
好在这种扭曲的制度在新中国建立之后被完全灭绝,而且我们庆幸生活在男女平等的国家之下,享有婚姻自主权。作为新时代的女性,朝气蓬勃的生活在太阳之下。
参考文献:
《过子契约》《明律》《大清律例便览·户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