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清洲,男,汉族,1970年12月出生于福建厦门,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公安工作,2009年调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曾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分局灌口派出所教导员。现任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教导员,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二级高级警长。先后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模范、厦门市劳动模范、正规化建设先进个人、厦门市“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民警”、“十佳交警”等荣誉。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劳动模范等称号,荣登“中国好人榜”。2016年12月26日,中宣部授予“不忘初心的好民警”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2019年9月25日,陈清洲被授予“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2020年11月20日,陈清洲家庭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2021年6月28日,陈清洲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基本资料
中文名:陈清洲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日期:1970年12月
职业:警察
主要成就:个人三等功2次
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
福建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模范
厦门市劳动模范
厦门市“优秀共产党员”
出生地:福建厦门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人物经历
1970年12月,陈清洲出生于福建厦门;他从乡下来到城里打工,小学文化的他依靠自学上了成人高中夜校,然后考上电视大学,继而通过公务员考试。
1986年11月-1995年3月,厦门同安联兴公司工人、厦门市马巷镇人民政府职工(期间1991年9月-1994年7月厦门广播电视大学“文秘专业”学生);
1995年3月-2006年2月厦门交警支队民警、副主任科员(期间2001年9月-2003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学生);
2006年2月-2009年7月交警支队灌口中队指导员;
2009年7月任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
曾任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分局灌口派出所教导员。是厦门市校园安全法制宣讲团成员、集美区安全生产宣讲团成员、集美区法制教育基地联络员、灌口镇中小学校校外辅导员等。
现任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指挥情报中心教导员,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二级高级警长。
所获荣誉
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曾荣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福建省公安机关爱民实践模范、厦门市劳动模范、正规化建设先进个人、厦门市“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民警”、“十佳交警”、“五进宣传工作标兵”等荣誉,受到表彰奖励40多次。获得福建省、厦门市“五一劳动奖章”;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获全国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提名奖。
《新武后上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公安基层政工队伍存在问题和对策》《农村中小学交通安全问题及对策》获厦门市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理论研讨一等奖、《小学生交通安全知识讲座》获2010年厦门市校园安全法制精品课程一等奖等。
2016年11月,成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候选人。
2016年12月,被评为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之一。
2016年12月26日,中宣部授予“不忘初心的好民警”陈清洲“时代楷模”荣誉称号,中宣部负责同志为陈清洲颁发了“时代楷模”奖章和荣誉证书,公安部负责同志为陈清洲颁发了“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奖章和荣誉证书。
2017年11月,荣获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2019年9月25日,被授予“最美奋斗者”荣誉称号。
2020年11月20日,陈清洲家庭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
2021年6月,被评为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
2021年6月28日,被中共中央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人物影响
【年度法治人物】陈清洲
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情报指挥中心教导员
主要事迹:3年间,陈清洲走烂27双皮鞋,换来了辖区18条斑马线、86面交通标志、128米减速带、172个临时停车位,辖区内所有中小学校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完善;他深入调研,力促国道15公里路段全线亮起,他因此被称为“亮灯警察”。他开通微博,利用业余时间,以轻松幽默的网言网语将法律法规广泛传递。
颁奖词:你点亮一盏盏温暖的灯,让路人告别无边的黑暗;你以一己之力鼓与呼,让迷途之人找到回家的路。总有一颗灵魂让我们感动,你是时代楷模、平凡的英雄。
2017年2月,厦门寻梦乐团为鼓励清洲战胜病魔,特地创作歌曲《轻舟》,为在住院治疗的英雄送上了一份特别的新年礼物。
在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陈清洲被亲切地称为“亮灯警察”。
个人生活
2020年9月14日,陈清洲和妻子一同送女儿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报到。
人物评价
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陈清洲是一位“人畏人敬”的交通警察。“畏”的是他铁面无私,严格执法;“敬”的是他礼貌待人,文明执法,对每一个违反交规的人都耐心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网评)
陈清洲,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美大队灌口中队中队长,是灌口人们口中的“亮灯警察”,点亮了灌口人民交通安全的“爱民灯”。(当地百姓评)
从交警中队到派出所,再到分局110指挥中心,陈清洲21年如一日,始终将群众冷暖安危放在心上,赢得了百姓的认可和爱戴。(党建网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