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淑丽,女,汉族,1967年10月生,河南新蔡人,2020年7月加入农工党,中央党校研究生,高级经济师。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农工党中央常委,宁夏区委会主任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基本资料
中文名:杨淑丽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籍贯:河南新蔡
出生日期:1967年10月
毕业院校:中央党校
人物履历
历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公室副主任、副局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原社会保险管理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副处长、处长,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处处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局考试录用与职位管理处处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2016年8月至2021年3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年5月,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现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担任职务
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七届中央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农工民主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十二届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
工作分工
主持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全面工作。
职务任免
2022年5月,中国农工民主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杨淑丽为中国农工民主党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著作
多年从事社会保险工作,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在宁夏经济改革杂志刊发论文(1996年第3期)《城镇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若干思考》,获优秀论文三等奖。
2006年8月撰写的《浅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收录第一期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培训班论文汇编,并获优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