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中国清代名臣
基本资料
中文名:于涟
出生地:浙江
出生日期:1943
职业:教师
人物简介
于涟,女,194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原省科技厅副厅长,省科协副主席,教授,博导,为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理事长,浙江省免疫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促进会副会长,专长为科技管理、预防兽医学。著名语文特级教师。
于涟(1630-1683),男,清朝名臣。字清漪,号桐江,大水泊村人。生于书香世家,自幼受文化薰陶,聪明伶俐。
人物生涯
年19参加顺治五年(1648年)乡试中举。
顺治十二年(1655年),文登举人赴京参加会试,三场过后,文登一榜中七名贡士。殿试后发榜,共取进士350人。于涟列二甲第五十三名,刘欣列二甲第七十一名,刘辉列二甲第七十二名,于可讬列三甲第四十五名,李曰桂列三甲第八十五名,于鹏翰列三甲第九十七名,丛大为列三甲第一百零六名。文登县一榜中七名进士,轰动朝野,主考官、副主考官等,均为之惊叹不已。发榜后,文登七进士披红挂花,拜访主考、副考、同考等,又一起参加皇帝举行的最高等级的宴会——琼林宴。所到之处,均传颂文登一榜七进士。于涟中进士后,经吏部考核授云南楚雄府推官。
楚雄府系新开辟之地,常多有疑难案件,于涟到任后必勤必慎,郡无冤民,民皆感其恩德。巡抚赏其才,留之省城,会狱讼之难明者,悉委于涟审理。其时吴三桂为平西大藩,专横跋扈万里之外,抚军(巡抚)高某违其意,吴三桂特上疏弹劾其过失,欲置高某极刑。于涟从容言于吴三桂道:“巡抚是封疆大臣,违反王意而遭受刑法,把公论置于何地?”吴三桂仔细思忖后,认为于推官言之有理,遂罢,巡抚高某终得保全。不久,父亲于鹏翰病故,于涟离任回乡守孝三年。
守孝期满,补任陕西凤翔府推官,后缺裁,回原籍。秦人刻石碑,记其功德。后又改授四川崇宁知县,因该缺已裁,未赴任。
旋补浙江义乌知县。于涟到任乃兴学校、重孝悌、劝农桑、息争讼、严保甲、稽出入,革县衙弊端。数月后,政简刑清,讼盗两息。邑人号为“神君”。;J9M3F(U8~.W)X:x(U7i'E
康熙十三年(1674年),闽藩耿精忠反叛,倡乱蔓延浙西,金华、衢州间无宁土。叛军集数十万攻义乌,义乌无城墙且无兵,百姓纷纷逃散。时浙闽总督李之芳驻兵仙霞岭,于涟率数骑赶赴大营请援兵。李之芳拨兵马三千。于涟亲自指挥三千兵马,剿抚兼用,不数日,收复义乌故境。但义乌邻县顽寇未清,亲王正在议如何剿除,于涟请以身保,单骑冒险,深入峻岭,宣谕朝廷旨意,施之以威,动之以情,乌合之众皆倒戈归命。但丰功伟绩,都被旗官所冒,致使于涟被压抑而不得彰显。到义乌任县令三年,义乌缙绅百姓在境内为其建三所生祠,供奉于涟的长征牌位,以表达黎民百姓对他的崇敬和祝福。
康熙十四年(1675年),于涟被赐蟒服,钦赐取补户部云南司主事,又转吏部文选司任职。康熙皇帝为补旗官冒功给于涟造成压抑的过失,以前军功蒙优奖,加十一级,晋阶一品,特赠四代正一品封典,升本部员外郎,转郎中。皇帝为封赠四代正一品举行仪式,京都名流元老各有歌颂诗词,尤侗老人有“贺于吏部四世荣封一品序”,记其事,载于《西堂杂俎》集。
于涟因长期劳累,已积劳成疾,不久即辞职归。于涟生性慷慨豪爽,为人质朴无华,不饰边幅,不拘小节,不夸己长,不形人短。为官23年未尝接受暗中贿赂,未枉一人之命,其自信如此。他的《感遇诗》,“清白奉家教,不贪即为孝”的诗句。回家一年后,卒于家,享年54岁。葬大水泊村东老茔。著有诗稿数卷,未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