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生,男,汉族,1961年3月出生,河南郑州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广东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副总警监警衔。
基本资料
中文名:李春生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河南郑州
出生日期:1961年3月
毕业院校:河南大学
人物履历
1979—1983年河南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3—1985年河南省郑州市第七中学教师
1985—1991年共青团河南省委干事、副科长、秘书
1991—1996年共青团河南省委学校部副部长、维权办副主任、希望工程办副主任(其间:1992.03—1994.03挂任河南省镇平县委副书记)
1996—1998年共青团河南省委少年部部长
1998—1999年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正处级)
1999—2000年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正处级)
2000—2002年河南省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2003年河南省新县县委书记
2003—2004年河南省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4—2006年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2006—2008年公安部政治部人事训练局局长
2008—2013年公安部政治部副主任、人事训练局局长(其间:2011.03—2011.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2015年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5—2021年广东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
2021—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职务任免
2021年1月26日下午,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广州闭幕,会议选举李春生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月26日下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接受李春生辞去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2021年4月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免去李春生的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2021年4月27日,据“广东人社”消息,广东省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免去李春生的广东省公安厅督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