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远(1912年6月——1992年9月1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将领、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少将。1912年6月出生于湖南浏阳。193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2月加入中国工农红军。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8军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政治部主任,军副政治委员,军政治委员,济南军区人民武装动员部部长,山东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济南军区顾问。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是中国共产党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基本资料
中文名:何志远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湖南省浏阳县张坊乡
出生日期:1912年6月
逝世日期:1992年9月11日
职业:军人
信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
军衔:少将(1955年授予)
人物生平
何志远先后担任红七军第十九师五十五团特务连战士、班长、排长、瑞金卫戍司令部警卫连政治指导员等职。
1933年春,何志远调任赣南军区独立第三师三团政治委员兼东北分区特派员,中共县委书记等职,参加过中央苏区第一、二、三次反“围剿”。年底,调任福建军区政治部宣传队队长。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何志远留在闽南地区坚持游击战争,曾任闽南中共区委书记、代县委书记、岩连宁中心县委书记等职。参加了闽西地区历次反“围剿”作战。
抗日战争时期,1938年1月,调任新四军第二支队第三团三营副队长。1940年3月,任第三支队第五团政治处副主任。7月,调任新四军第七师十九旅五十团政治处主任兼皖中军区无为县总队副队长。先后转战于皖南、皖东地区,经历“皖南事变”,参加了这一地区的反“扫荡”和反顽斗争。
1941年1月起,先后担任新四军江南西路保安司令部第七师五十团政治处主任、沿江独立团政治处主任兼中共桐东县委书记,沿江独立团政治处主任等职。
1945年7月,调任新四军第七师含和支队政治委员兼含和军分区政治委员、中共含和地委书记,为皖南抗日根据地的建立和这一带抗日斗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党中央“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重要战略方针,1946年6月,含和支队奉命编人华东野战军。何志远随军北上,参加根据地的建立和巩固工作,任该军第二十一旅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
1947年3月,何志远任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第二十一师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1949年1月,任第三野战军第二十五军第七十五师政治委员,率部参加了济南战役,经过激战,共歼敌10万余人,生俘国民党军第二绥靖区司令王耀武。这一战役的胜利,使华北、华东两大解放区完全连成一片,大大加速了全国解放的步伐。七十五师在该役中打得勇敢、主动,出色地完成了阻击任务,受到军党委的表彰。
新中国成立后,何志远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5军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政治委员。此后,他相继调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6军政治委员、济南军区人民武装动员部部长、山东省军区第二政治委员等职。
1955年9月,何志远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1981年6月,任济南军区顾问,1982年离职休养。
1992年9月11日因病医治无效在济南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