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帝王鲜有不残酷的,因为他们是政治家,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可以牺牲一切,甚至自己的亲人。但是这种政治目的可能是处于私欲,比如想要把权力更大程度地集中到自己的手中,比如唐太宗李世民为了夺权而诛杀了自己的亲生兄弟;有的为了国家的利益,比如以仁义著称的汉文帝逼死了犯法的舅舅。我们一般将第一种人嗤为残暴,而将第二种人赞为英明。
但是每个人的性格都是复杂的,每个历史事件也都有其特殊的背景,所以很多皇帝都有“明”和“昏”的两面性。秦始皇、汉武帝、隋炀帝等人都是典型的案例。
我们可以说汉武帝残暴,他的残暴体现在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讨伐匈奴,体现在默许“巫蛊之祸”的急速扩大而不加制止,体现在以数万人的生命为代价只为了给自己宠妾的弟弟封侯,体现在残忍的立子杀母等等。
著名的“巫蛊之祸”中,汉武帝和皇后卫子夫的两个亲生女儿(阳石公主和诸邑公主)都被残忍地处死,与其同时被处以极刑的还有大将军卫青的长子卫伉、皇后卫子夫的姐夫公孙贺及外甥公孙敬声。最终,这场灾难被引入皇宫,皇太子刘据和皇后卫子夫先后被迫自杀。
尽管汉武帝已经处于重病的暮年,但是他当时以及后来的政治举措都证明他并没有失去一个成熟政治家的风范。当他的三个亲生孩子以及相伴数十年的皇后先后因为没有真凭实据的巫蛊就被夺去生命,除了他有意为之或者自己的意图被人利用并放大,还能有什么理由来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