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铜陵这块,有个新娘子出嫁哥哥背的风俗,至今有的农村还是这样。
在妹妹出嫁的前三天,做父母的就安排好了背女儿的哥哥。最好是妹妹的亲哥哥,没有亲哥哥由堂哥背,堂哥不在家由表哥背,哥哥中又以大哥为最好。这是铜陵人婚俗的自古沿袭,若是哪个弟弟或他人背姐姐出嫁,就会遭到族人的干涉和众人嘲笑。
哥哥背妹妹出嫁之前,先由陪同妹妹梳妆打扮的婆婆或伯母,把新郎事先准备的一块五尺长的红布搭在哥哥肩上,然后扶妹妹趴在哥哥背上,背妹妹送上花轿。
现在,铜陵人新娘不兴坐轿啦,做哥哥的也要把妹妹从房里背出大门,让男方热热闹闹地把妹妹接走。这块五尺红布,不言而喻,就是妹妹答谢哥哥的“背情布”了。
秦始皇是真的焚书坑儒了吗?你怎么看?
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关系发生激烈变动,学术界呈现一种学派林立、百家争鸣的新气象。到了末年,诸国分裂归于统一;与之相应,思想文化也出现了力求兼收并蓄、熔各家学说于一炉的趋势。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运用封建国家势力,强制推行思想文化的统治政策。焚书坑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发生的。
秦朝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行政体制后,一些儒生和游士针对时政,引证《诗》、《书》和诸子百家的话,以古非今,“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2年),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现象,提出“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的认可。当时所焚之书包括两部分:一是统一前的列固史记,二是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至于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技艺之书,则不在此列。所禁书籍都必须在30天之内上交地方官府焚毁。
焚书的次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秦怡皇晚年为求长生不老,寄希望于方士寻觅仙药,因此,方士候生、卢生等很受宠幸。后来,侯生、卢生无法继续行骗,便以始皇贪于权势、不可为求仙药为由,相约逃亡。秦始皇闻讯大怒,认为儒生多人妖言惑乱黔首,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受株连的儒生达460余人,最后都被活埋于咸阳。
坑儒的件发生之后,连秦始皇的长子扶苏也觉得过于残忍,就对秦始皇说:天下初定,百姓尚不得安宁,这样做恐怕会引起骚动。秦始皇听了,反而把扶苏贬到上郡去监督蒙括的军队。坑儒激起了儒生的普遍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