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简介,建阳人,生于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1186年),是中国古代杰出的法医学家,被誉为“法医学之父”。中外法医专家普遍认为,是宋慈在公元1235年开创了“法医鉴定学”,因此宋慈也被尊称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宋慈一生都在从事司法工作,长期的工作经验也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知识。宋慈曾为百姓冤案平反昭雪,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他坚持“审之又审”,重视现场检查。他还指出“凡验妇人,不可羞避”。
宋慈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提出在命案审理中要重视证据,在尸体上寻找真相。注意案子的逻辑性和合理性。
宋慈所审的案子有:一名男子被杀,身上十余处伤,均为镰刀所致。宋慈发现他的财物无损,衣服俱在,断定这是一场仇杀。
经过调查和走访,宋慈锁定了嫌疑人。他让附近的居民把家里所有的镰刀都交出来,在地上摆好,共七八十把镰刀。
当时正值盛夏,苍蝇聚集在其中的一把镰刀上,停留不去。检察查出了镰刀的主人。
宋慈说,苍蝇嗜血,镰刀杀人后血气还在,导致苍蝇聚集。可以推断这把镰刀的主人曾经杀过人的事实。在证据面前,杀人者也只能低头认罪。
一次,宋慈案审理了一个起火至死的案件。死者的妻子抱怨说,家里的房子起火,她的丈夫因为身体不好,已经在家里卧床休息。当她匆忙回到家时,火势已经吞没了整间房子,只剩下她丈夫烧焦的尸体。
宋慈不相信女人的一面之词,但仔细查询了死者尸体。他发现死者没有挣脱的迹象,背部的烧伤痕迹明显较轻,嘴里也没有灰尘。由此,宋慈可以判断出这是一起故意杀人罪后的放火烧尸案,并抽丝剥茧找到凶犯。
有一次,他在查一起农民自杀案时,发现案卷中缺少关于死者自杀原因的叙述,便起了疑心。于是决定开棺验尸,发现死者创口下刀时比较轻,出刀时则显著很重。死者手里虽然还拿着刀,但并不是握紧状况。
之后,根据现场调查,宋慈最终查明,这是当地一名勋贵大少爷为夺人之妻而犯下的故意杀人罪,后勾结官方伪装成自尽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