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陈廷敬,陈廷敬顺治在十五年(1658年)进士,顺治十八年(1661年)成为翰林院的侍讲学士。自此成为康熙老师之一,深受康熙皇帝的喜爱和器重。陈廷敬曾任左都御史、工部尚书、户部尚书。康熙四十二年(1703),升任文渊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正式跻身“宰辅”之列。除了在朝中的重要职位之外,陈廷敬一生中最值得称道的功绩是,主持审校了《康熙字典》的编辑工作。
在康熙元年,陈廷敬告假归里,四年补秘书院检讨原官,复出陈廷敬做过国子监司业、翰林院侍讲学士。陈廷敬先后在国子监任教和在翰林院讲学。康熙十一年,他出任日讲起居注官。康熙皇帝说:“每日进讲,启迪朕心,甚有裨益”。
康熙为老师陈廷敬安排了许多新的职位,如武会试副考官,如经筵讲官,如翰林院掌院学士士,如皇帝在南书房的顾问。
康熙朝总理,但有职位相当的大学士官职。由于明朝朱元璋废除了丞相职位,中国政权中便没有“宰相”或“宰相”的头衔。但是皇帝不能单独管理全国的事务,所以设立了一个殿阁,由大学士组成,担任顾问。起初,大学士只是没有实权的高级参谋;到了明成祖,内阁大臣们逐渐参与维护,协助朝政,逐渐形成了内阁制度。顺治十五年(西元1658年)七月,清王朝参照明制,将内三院改为内阁,雍正前丞相的职能由内阁大学士顾问行使。不过多为他官之加衔,且职责较轻。内阁权力渐移军机,内阁更是徒拥虚名。
陈廷敬为官以来,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民分忧。他一直认为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管好吏员,所以经常给吏员灌输,不用去想怎么讨好上司,讨好皇帝,有空就注意为民做事。这样,百姓可以休养生息,使国家富强。他还建议,督抚下一通令,凡保荐州府县官,必须考察他们有没有不法行为,并严惩违反者,这将以一儆百。对于巡抚的考察,要看他是否清正廉明,为官员做出表率。
康熙王朝中后期,当时和两大集团明争暗斗,牵连官员众多。连康熙几个儿子都参加其中,只有陈廷敬从头到尾置身事外。可见此人真的不一般,如此纯臣不多见!
兵部尚书张玉书,趁机弹劾与张汧有亲戚关系的陈廷敬,康熙知道陈廷敬受了委屈,但他置之不理。
陈廷敬上疏道:自被谤以来,神志摧沮,事多健忘,奏对失其常度,就是说自己年纪大了,害了委屈,打算想乞骸骨,回老家了。康熙皇帝才开始称赞陈廷敬,还是做出了处分,就是不让他干吏部尚书了,接着安排他在修书。可见康熙生性多疑,即便对陈廷敬,也缺乏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