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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冤假错案,是封建统治阶级实行阶级压迫、维护其统治的手段之一,是皇权至上和封建专制的必然产物。冤假错案大量地普遍存在,也必然危及封建统治的长治久安。
所以,历史上一些头脑清醒的君主和官吏,为了维护本阶级的根本利益,不得不在某种程度上重视立法、执法和守法。
不行杖罚
唐朝的宫廷斗争相对激烈,尤以武则天改唐为周的武周革命为甚。时任大理寺副长官大寺少卿的徐有功,却能在武周时期“持平守正”审理案件,为捍卫法律,将生伤置之度外。
徐有功
徐有功出身书香家庭,爷爷是国子博士徐文远,徐有功也是以“明经科”开始为官生涯的。最初是在蒲州 (今山西永济)任辅助司法审判的司法参军,政绩十分突出。
徐有功为政力求宽仁,不轻易动用刑讯,更是尽量避免判人笞杖刑,任满也不曾使一人受辱。蒲州百姓感谢他的恩情,称他为“徐无杖”,声名远播。
从徐有功不行杖罚和现在仍然存在刑讯逼供的现象来看,可以充分说明执法人员的素质品德的重要性。
在封建的、黑暗的、野变的司法制度下,个别素质优良的循吏和法官,可以有相对文明的、对网民宽和的办案作风。在我们社会主义的、先进的、文明的司法制度下,少数素质不良的执法人员也可以有落后的、野蛮的办案行为。
这说明即使是最好的司法制度,也要依靠优秀的人员去执行。
冒伤平冤
武则天称帝的前一年,徐有功被调入京任司刑丞,职位相当于现在司法部的高级官员。
此时,面对不断起兵反武的唐王朝宗室贵族和旧臣,武则天重用周兴、来俊臣、丘神勣、王弘义等酷吏诬构大狱,又重赏告密,上至将相、下至平民,辄以谋反被诛杀。朝野震恐,不敢正言。
刚到任的徐有功敢于守正执法,冒着杀身之祸当庭与武则天争枉直。
当时有一个颜余庆通同李冲谋反案。酷吏来俊臣结案,指控魏州贵乡县县尉颜余庆通同李冲谋反,被判伤刑。徐有功复核案件,认为颜余庆是在永昌赦令之后被告发,只是支党,不是魁首,依法应判流放。另一酷吏魏元忠又说:“颜余庆曾为李冲收债,又有信件往来,很明显是合谋,而不是支党,应判伤刑,籍没家产。”
武则天同意这么判决,徐有功却坚持认为按照赦令,魁首李冲已伏诛,再以支党为魁首,实际上就是生而又杀,是不当处置。武则天大怒,责问:“什么是魁首?颜余庆为什么就不是魁首?”当庭数百人个个屏气凝息战战兢兢,不敢言语,徐有功气定言详据理力争。
武则天息怒之后也意识到徐有功言之有理,同意按照徐有功的意见判定。这次当庭辩驳也让爱惜人才的武则天看到了徐有功的浩然正气和公正护法的勇气,从此对徐有功另眼相看。
长寿二年(693 年),有人诬告皇嗣李旦岳母庞氏私下诅咒武则天。监察御史薛季昶处“锻练成其罪”,迅速捏造出事实“真相”,要求判处庞氏伤刑。庞氏儿子立即向徐有功喊求救,徐有功紧急进宫要求武则天将庞氏无罪释放。薛季昶弹劾徐有功包庇逆党,要求将其交司部门定罪论刑。武则天下令将徐有功绞刑处决。
不久,武则天有些清醒过来,就召徐有功进宫。劈头就问:“卿比按狱,失出何多”,最近断案定罪,怎么老是重罪轻判,故意放过那么多反朝廷案犯?徐有功说:“失出,人臣小过;好生,圣人之大德。”武则天听后默然。庞氏最终捡回一条命,但徐有功因此案被免官但不久复出,出任尚书都省左司郎中(从五品上),后升任大理寺少卿(从四品上)。
公私分明
皇甫文备是武则天当权时代一个滥用刑罚的官吏,有一次,他和时任大理寺少卿徐有功一起审理讨论一个案件时,因观点不一致发生了争执,皇甫文备就诬蔑徐有功站在他人一边,徇私包庇坏人,并向皇帝武则天打小报告,控告徐有功,武则天了解到徐有功是受人陷害,就没有怪罪他。
没过多久,皇甫文备被人控告,案子恰好归徐有功办,徐有功审讯清楚后决定从轻处理,有人就问道:“皇甫文备不久前曾在圣上面前诬陷您,准备置您于伤地。现在他犯了事由您审讯,您不但不报复,反而给他开脱罪责,这是为什么呢?徐有功说:“你所说的是个人恩怨,我所要维护的是地方的法律,这是两回事,我怎么能因为个人的的私人恩怨来损害地方的公法呢?”
审理案件,提出自己不同的看法,这完全是正常的、应有的做法,皇甫文备因徐有功提不同意见而无中生有地陷害他,完全是卑鄙小人的行为。徐有功则完全相反,秉公审案,不为别人所左右,更不借机报复诬陷过他的皇甫文备一心维护法律的公正,真是光明磊落,宽宏大量。
徐有功办理案件,总是持平守正,以执据冤罔,多次被弹劾伤罪仍泰然处之,被赦免复官,也并不窃喜。他曾说:“大理寺,人命关天,我不能罔顾人命以顺应圣上旨意,以求保住官位。”
经徐有功申诉而活下来的人数不胜数。武则天也很看重徐有功,伤后赠其为司刑卿。中宗、玄宗时期,很多被平反的家族后人仍请求追赠徐有功。中宗加赠徐有功越州都督,玄宗升迁其子官职,武宗追谥“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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