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君主专制的古代社会,法律的施行是否妥当,跟君主、官员的个人素质有密切关系。如果执法者公正严明,政治就会清明,民众也能安居乐业。反之官员滥用职权,必然是暗无天日,民众在水深火热中呻吟。
这样的社会环境,造就了中国民间的清官崇拜,广大老百姓无不期望着刚正不阿,执法如山,为民请愿的青天大老爷出现。因此对包拯、况钟、海瑞、于成龙等等清官的传诵在民间延绵不绝。
说起唐代,人们想到的清官不外乎魏征、姚崇以及著名的狄仁杰等等人物。其实与狄仁杰同时期,就有一位青天大老爷,他不畏权势,秉公执法,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只不过知道他的人寥寥无几,远不如大唐狄公那样名满天下。他就是武则天时期著名法官徐有功。
01
徐有功生于公元641年,他是洛州偃师人,祖籍山东郯城。他是国子博士徐义远的孙子。徐有功年轻时考中明经,被任命为蒲州司法参军,后为东莞县令。他在任上勤政爱民,尤其反对杖责。不仅在当时,甚至后世都是极为罕见。有些官员虽然清廉,但也少不了严刑拷打,甚至逼供。他在任上从未杖责过一个人,足见徐有功对民众有仁爱之心。当地百姓非常感激徐有功,互相约定说:“如果有谁犯了法,受到徐有功杖责,我们一定痛斥这个人。”因此徐有功建立了良好的官民关系。
徐有功在基层的出色表现,得到了上级褒奖,于公元690年,担任司刑丞,成为京官。当时武则天称帝,为了镇压异己,大肆使用酷吏残害无辜。很多官员在周兴、来俊臣等酷吏的淫威下敢怒不敢言,导致一些无辜者遇害。可徐有功为了维护司法公正,坚决为受屈者申冤。凡是他审讯的案子,都仔细调查,绝不冤枉一个好人。在他的秉公执法下,有数百人被昭雪,保住了性命。
当时有个叫韩纪孝的人,因为曾经接受了反贼徐敬业的官职,不过在追究他的罪责之前已经死去了。朝廷派遣顾仲琰去抄他的家,眼看着一场家破人亡的惨剧就要上演。徐有功见状,立刻说:“按照刑律,谋反的人应该斩首。他自己已经死了,就没有什么斩首之法可以对待他了。没有了斩首之法,就不能按照斩首之法来实行与此相联系的法令。有牵连的人死了,那么,因此而产生的罪行也就可以免去了。”他的建议被上级所采纳,韩纪孝的亲属也免去了杀身之祸。
02
当时武则天也过问一些案件,她对一些案件的审理颇有异议,徐有功也敢当面顶撞,即使女皇用严厉的话压制他,徐有功却越说越起劲,竭力为无辜者伸冤。武则天正在大开杀戒的兴头上,岂会容忍这个大逆不道的六品官。史载“后大怒,令拽出斩之”。可徐有功毫无惧色,掷地有声地说道:“臣虽身死,法终不可改!”
当徐有功被押刑场时,他对前来送行的朋友说:“不要哭,难道这世上只有我一个人会死吗?我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公正地为法律说话,权不能大于法呀!我为执法、护法而死,死何足惜!”而其一生先后经历了三次差点被杀头的命运。
武则天终究不是昏君,在她气消后,觉得徐有功胆敢为了司法尊严冒犯她,实在是难得的人才,国家需要这样的栋梁。于是在临刑前赦免了徐有功。
尽管死里逃生,可徐有功与武则天的冲突还在继续。由于武则天总是担心有人造反,因而十分敏感,对谋反罪总是宁可错杀,也不放过。当时有个叫颜余庆的县令糊里糊涂地卷入了越王李贞的叛乱。可由于朝廷一时疏忽,他成了漏网之鱼。
可惜,在武则天大兴告密之风后,他不幸中枪,被人举报了。武则天和来俊臣都主张将其斩首。不过在平定李贞叛乱后,武则天曾经发布《永昌赦令》,赦免了从犯。徐有功见状,为了保住颜余庆的性命,就冒死向武则天进谏:“永昌年间的赦令写着:‘与虺贞(李冲的父亲李贞,李冲起兵后,他父亲李贞随之响应)狼狈为奸的,魁首已处死刑,尚未直接参与行动的从犯给予赦免。’刚刚颁发赦令说魁首已处死刑,那么魁首没有遗漏的了。颜余庆在颁发赦令之后被告发,这就是从犯。如果把从犯当作魁首,就是把不该判死刑的人推向死亡。我认为朝廷这样做是不应该的。”
武则天听后自然十分愤怒,但经过徐有功的据理力争,她也感觉徐说的有理,最终还是听从他的建议,免去了颜余庆的死罪。
03
徐有功公私分明,绝不滥用权力陷害得罪自己的人。他曾和皇甫文备一同审理案件。皇甫居然诬陷徐纵容逆党,导致徐有功差点被处罚。后来皇甫文备被人诬告下了监狱,徐有功救出了他。有人说:“皇甫文备曾陷您于死地,现在您却救活了他,为什么呢?”徐有功回答说:“你们所说的是私人恩怨,我所遵守的是国家法律,不可因私人恩怨而损害公家法律。”
除了秉公执法,徐有功还为唐朝的司法建设,献言献策。希望能够造福百姓。他上书武则天说:“陛下即位以来,中央地方的官员都已稳定,但天下用人才渐多,而掌握选拔人才的部门取舍不平等,选派任职失次,要求他们公平无私,他们却言行不一,遂使怨声载道,指责盈朝,但他们习以为常,一点畏惧惭愧的感觉都没有,又加之前朝经常不按法行事,审讯定案,刑狱至严,陛下革新旧制以来,积年旧习,余风未绝,用法还是过于严酷失当。现在审讯官员行酷法,妄加断案,臣去检查,按罪而论,发现有的是冤案,请依法处理,夺禄贬官,来使其有愧于自己的德行。
但三司受理,不迅速定夺,致使案件拥塞,有理不能申诉的人,也盼望速裁决,进行处理。臣过去在法司任职,蒙圣上提拔任用,臣无以报答圣上,只愿以公正执法来酬圣上的知遇之恩。决不做放纵不顾是非,妄自随人的人,也决不做回避强暴凌人的人,一定狠狠打击枉法的奸妄之人,这是臣的本分,如蒙陛下准允降旨施行,要不了多久,就可以除残革弊,刑法就可以放着不用,如能这样,天下百姓就太幸福了。”
公元702年,徐有功去世。武则天追赠他为大理寺卿。唐中宗李显登位后加赠他为越州都督(正三品)头衔,并特下制书表彰:“节操贞敬,器怀亮直,徇古人之志业,实一代之贤良”和“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无屈挠之心,有忠烈之议。”
而《新唐史》的作者更是评价徐有功,“虽千载未见其比”。的确,在中国古代清官队伍中,能够像徐有功这样,不畏权贵,舍生忘死,秉公执法,勤政爱民的青天大老爷,是极为罕见的。只是可惜的是,他的事迹在民间默默无闻,小说、戏曲也极少提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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