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国人定居下来农耕为生,礼乐便得以兴起。礼乐起源于祭祀,其核心始终在于祭祀。夏商周三代,礼乐是社会秩序的主要组成部分。商承夏礼,有损有益;周又承商礼,有损有益。至此,礼乐制度发展到顶峰。而后因周天子的实力下降,无力维持礼乐制度,导致礼崩乐坏,中原陷入战火不断的春秋战国时代,社会秩序、国家秩序混乱不堪。秦汉建立后,虽然重建礼乐制度,其功能却多有被法律取代,大不如前,却在贵族中有重要地位。礼乐制度,是为了确定等级地位的差异,以实现定名定份止息争斗的目的。所以说,礼乐制度在没有成文法的时代,实现了法律的功能,为建立和平稳定的社会秩序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也由此奠定了整个华夏社会秩序发展的基础,影响深远,直至今日。
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之间的相互影响
两大经济文化区系形成的文化因素
中国历史上所形成的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的分布格局是十分鲜明的,就其形成原因而言,最常见的说法就是自然环境方面的原因,即认为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或“生态环境”是产生游牧经济与农耕经济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是,我们研究历史上的游牧文化和农耕文化时,却不能将目光仅仅局限于客观的因素或非人为的因素,否则,文化的研究就失去了其基本的意义。也就是说,我们要尽可能地去探索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之间关系中有关人的因素,也就是人类“文化”方面的因素。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西方文化比较研究中,国内外学者们都注意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认为中国与西欧在前工业时代的农业耕作制度是两种不同的类型。在西欧封建时代,农业耕作方式是田草结合、农牧结合,而中国则是单一的粮食种植业。[7]也就是说,中西农业文化最大的差异就在于中国的农业文化实际上是一种单一的种植业文化。种植业经济和畜牧业经济没有能够有效地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游牧经济和农耕经济在历史上长期处于实际上的分离状态,二者之间存在着许许多多的矛盾与斗争,并且,历史上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持续不断的战争也与这种经济类型间的分离状态有密切的关系。那么,为什么在中国历史上没有形成上述两种经济类型间的有机的结合,我们认为除了自然环境方面的因素外,中国古代文化方面的某些特点也是形成农牧分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历史上的中国是一个狭义的概念,主要是指古代中国的中原地区。由于在中国历史的早期,中原地区是整个农耕民族的经济中心、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相对于周边地区,在各方面都处于发达、先进的优势地位,因此,也就产生了以中原和周边相对立的思想观念:中原为本,周边为末,中原代表先进、文明,而周边则成为落后、愚昧和野蛮的同义词。在这种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产生了以中原为内,而以周边为外,逐步将中原农耕民族、农耕文化与周边的游牧民族、游牧文化相互区别开来的思想意识。中原是文明、“礼仪之邦”,是属于华夏;周边则是“蛮荒”之地,属于“四夷”。后来所形成的内地与汉族、边疆与少数民族的观念,实际上仍然是中原与周边“对立论”或中原“中心论”的某种思想遗留。
中国历史上的这种思想观念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耕经济与游牧经济之间的相互融合。使得这两种经济文化类型之间的差异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没有能够形成有效的经济利益等方面的互补关系。特别是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界限始终存在,而且有不断强化的趋势:这就是长城的修筑并赋予长城以特殊的文化内涵。当然,尽管在两种经济类型间缺乏有效的融合,但是,历史上游牧文化与农耕文化之间融合的现象却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