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烙,中国古代酷刑,殷纣王所创
炮烙之刑用铜柱子为主体,然后涂上油,再用火烧之让柱子变得通体火热,把受刑之人的身体绑在柱子上,使他们被烫的冒烟直到死亡为止。
炮烙之刑如果用在身着囚服的犯人身上,衣服的布料则会嵌进自身的皮肉之中,如果是赤裸之人,最轻也会皮开肉绽,留下一生的疤痕。所以,但凡承受炮烙之刑的犯人,轻者昏厥,重者死亡,是一种极其残忍的刑法。
烙刑是由熨衣服的熨铁改造而来,它虽然是模仿炮烙,但改变了处理犯人的方式,炮烙是通过折磨犯人而达到目的的酷刑,而烙刑则是审讯犯人时逼供所用的刑法,烙铁的底部是平的,并接有一根长柄,时常放在火里,使铁片被燃烧至通红,在审讯犯人的过程中,使其接触人体,在人的身体上形成烫伤的痕迹,并留下疤痕,这道疤痕代表着耻辱,即使会被释放,也无法得到世人的尊重,只能做最脏最累的工作勉强维持生计。
烙刑在我国有着三千多年的历史,它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讲是炮烙之刑的变种和延续,被用作烙刑刑具的除了有专门的烙铁之外,还有火钳、烧红的木炭等随手的变种。第一种最一针见血简单粗暴,便是将烙铁隔着衣服触碰人的身体,衣服会随着皮肉的绽开渗入,最后在将衣服扯出,受刑者会忍不住疼痛而大叫并昏迷,留下的烙印终身不掉,据记载很少有犯人能够撑过这一关。第二种的痛苦程度次之,便是把烙铁烧成微红色,接触到人的皮肤时会发出“呲呲”的响声,这对人身体的折磨不大,但会给受刑人造成强大的精神压力,在审讯时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式留下的烙印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淡化消除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