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汤是以武力推翻夏桀建立起商朝政权的。在推翻夏朝的战争中,商汤的军事力量得以发展和强大起来。在建立起商朝统治秩序后,为了巩固商王统治权,军队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国家柱石。
我国上古有“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之说,军事活动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极重要地位,军事领导体制与政治体制一致,这在殷墟甲骨卜辞中有明确反映,它表现为王朝统擅军权,商王是军队的最高统帅,他直接决定军事行动,亲自或指派将领主持兵员征集、战斗动员并率军出征。军队的高级军职由王室贵族担任,族邑之长则为各级地方武装的首领。族邑之长平时管理具有平民身份的众人及奴隶从事生产劳动,战时受商王调遣,率领由众人组成的军队出征作战。这就是类似恩格斯在《军队》中所说的“以奴隶制为基础的民兵制度”。这种亦兵亦民的民兵是商代军队的主体,其中王室贵族的族军是一支基干力量。商代晚期,随着内部阶级斗争和对外征伐的需要,虽然主要作战部队是按族邑临时集结,但有迹象表明某些族军已有了固定的军事编制、兵员有固定的军籍和等级隶属关系,卜辞还反映已有了一些常驻的师旅所在地,守卫部队也有了一定的军职寮署,所以虽然大部分兵员平时不脱离生产,但以贵族为骨干,已有了一些较长时间在军服役的人员。这些可以视为常备军性质的萌芽。
臣服商王的各方国也以其首领(称为方伯)为统帅,以各级奴隶主贵族首领为军事首长,以所属之平民组成方国的军队。这些军队除维护方国的统治外,还要听从商王的调遣,执行征伐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