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文公(?-公元前716年),嬴姓赵,姓名不详,春秋时期秦国国君之子,公元前765年至公元前716年在位。
在秦文公统治时期,设立了一个历史学家来记录;打败西戎,收编周朝遗民,扩张到齐国西部(今陕西省宝鸡市东);制定惩治三族的刑法。当时秦人已经完全定居下来,从事农业。
公元前716年,秦文公去世,谥号文公葬于西山(在今陕西省宝鸡市)。秦文公死后,他的孙子秦宁公(秦献公)继承了王位。
家庭成员
祖父:秦庄公
父亲:秦襄公。
儿子:秦根公(秦景公)
孙子:秦宁公(秦献公)
角色的生活
1.父亲去世并继承王位
姓赵,名不详,是的儿子。秦襄公十二年(公元前766年),秦襄公死在讨伐西戎的路上,于是秦文公继位秦郭俊。
2.建造城市
秦文公元年(公元前765年),秦文公住在西陲宫。
秦文公第三年(公元前763年),秦文公率领700名士兵去东方打猎。秦文公第四年(公元前762年),秦文公到达渭水、渭水交汇处。
秦文公说:“过去,周王室把这里的土地给了我的祖先秦英(即秦非子)作为封地,后来我们最终成为王子。”秦文公命令人们占卜这里是否适合居住,占卜的结果说这里是吉祥的,于是秦文公下令在这里建造城市。
3.聚集人口,扩张土地
秦文公十三年(公元前753年),秦文公设置历史学家记录重大事件,大部分人都受过教育。
秦文公十六年(公元前750年),秦文公出兵攻打西戎,西戎大败而逃。
于是,秦文公把周朝遗民收归己有,把疆域扩大到岐山(今陕西省宝鸡市以东),把岐山以东的土地献给周天子。
秦文公二十年(公元前746年),秦文公制定了消灭三族的刑法。
4.死亡和埋葬
秦文公四十八年(公元前718年),秦文公亲王驾崩,谥号“灭公”(史称“灭公”或“龚景”)。秦文公改他的孙子(秦景公的儿子)为他的继承人。
秦文公五十年(公元前716年),秦文公病逝,葬于西山(今陕西省宝鸡市)。秦文公死后,他的孙子为秦献公继承了王位(秦宁公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