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朋友圈刷屏的除了北京的朋友们纷纷等来了“羊”的消息,还有一则“中央重提‘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消息,被民办教育行业的同仁们纷纷转发。笔者在细读相关信息之后,觉得有必要理性对待,厘清缘委。
“中央重提‘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出处,是源于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该纲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纲要”)而制定。基于此,笔者特将上述纲要文件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所涉及的民办教育相关表述简单罗列如下,以知晓事情本来面目。
文件名称民办教育相关表述《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2022年12月14日) 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全面规范校外教育培训行为,稳步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11日) 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年3月16日) 建立分类管理、差异化扶持的政策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从以上的纲要文件相关内容对比中不难发现,“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表述,是“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就已明确提出的,此次《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只是和“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的相应表述保持了一致,并无“重提”之意。真正“重提”的,其实是此次《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中所表述的“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此表述出现在2016年3月16日“十三五规划纲要”中,但“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将其删去,此次调整措辞之后又重新出现在了《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中。相比“十三五规划纲要”中表述的“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将该表述中的“民间资本”删去了,但依然表达了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教育服务之意。
分析至此,是否可以说真的是“峰回路转”了吗?笔者还要提醒的是,除了上述三个规划纲要文件之外,我们还需要关注以下重要文件中关于民办教育的表述:
党的报告民办教育相关表述党的十六大报告(2002) 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党的十七大报告(2007) 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党的十八大报告(2012)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党的十九大报告(2017)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党的二十大报告(2022) 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我们对比同一时间段的国民经济规划纲要文件和党的报告会发现,其中关于民办教育的内容并没有用完全一致的措辞来表达,并且究竟是哪一种表述带给民办教育行业的影响更具体,这只有身处其中者各自细品了。但无论如何,此次《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重提“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的确是耐人寻味的表达,到底后事如何,还有待冷静观望。
虽然近几年民办教育行业的政策几多跌宕,但一些真正坚持了教育初心的从业者们依然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这样的态度一直是笔者所钦佩和赞同的。顺流也好,逆流也罢,调正自己的航向才是最重要的。
文源 | 丰乐法苑(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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