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1月4日讯(记者 张真玉 通讯员 潘建丽 王秋媛) 张燕是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她了解法院工作是从人民陪审员开始的,作为牡丹区法院人民陪审员,她严格按照规定参与庭审,积极参与调解。因为热爱,所以执着,张燕以女性特有的细心和耐心,在驻牡丹区法院从事调解工作的3年多里,倾尽全力、不厌其烦地化解群众纠纷是她每天都在做的事。
张燕始终坚守着身为一名人民调解员的初心与使命,身处基层调解一线,参与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967件,调解成功率超60%。
2021年12月,正值寒冬腊月,52岁的调解员张燕决定深入村中走访,该案是一起涉财务纠纷案件,村委会一纸诉状将村民姜某起诉至法院。由于涉及上届村委会遗留问题,还牵扯到当事人100万的基础投资,虽经多方调解均未达成和解。面对这种情况,张燕冒着严寒,深入村中走访调查,对村委会和村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反复耐心疏导,最终让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虽然具备了一定的调解经验,但张燕始终认为,没有过硬的素质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做不了一名合格的调解员。于是她先后学习了《人民调解员工作程序》《合同法》《民法典》以及人民调解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通过不断的学习积累,极大提高了业务本领,逐渐进步成为一名能够熟练化解各种矛盾的行家能手,成功化解了多起群体性纠纷。
张燕在调解一起培训合同纠纷案时,家长为孩子报名的一家培训机构因疫情原因培训停止,家长要求退费,由于当事人横跨多个年龄段,个人诉求存在差异,还有的是孩子的爷爷奶奶代为处理,调解起来十分不易。为了能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她在调解开始前下足功夫,深入了解矛盾的产生原因,被告拒不出面就亲自去找,当事人在哪里,调解现场就在哪里,每天跨区往返40公里,通过实地走访、语音视频等多种方式,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力求结果使多方满意。在促成原、被告各方达成调解方案后,对于该案中家住定陶区、年事较高的当事人,张燕自己驱车不辞辛苦到当事人家中,当面指导签署调解协议书。同时,她坚持跟进案件回访,做到调解有始有终、案结事了,最终被告与其合伙人按照调解协议兑付了所有原告经济损失。该案得以圆满调解。
在调解离婚等家事纠纷过程中,涉及未成年人时,她总是牺牲周末休息时间约见当事人,“周末调解室人少,家长带孩子来有安全感,能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尽量避免给孩子心理上造成伤害,占用我点周末时间没什么”,张燕说。
此外,她还将“多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理念带入日常生活,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主动报名加入志愿者队伍,安检、消毒、测温……为构筑疫情防控安全防线献出自己的一份力。
“尽调解职责,化矛盾纠纷”,这是张燕对于调解员的理解。从事调解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着这样的理念和宗旨,立足本职,尽心尽力,化解一个又一个矛盾,平息一场又一场纠纷,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作为“第一道防线”在促进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了人民调解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