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吉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决定撤销吉林市劳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场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吉林市众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汽车驾驶教练员、物业管理师;吉林市北华万桥培训学校理财规划师、心理咨询师;吉林市晟功职业培训学校机动车驾驶员;吉林市源源职业培训学校场内专用机动车司机;吉林市英贤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场地车专用司机工种;吉林市圣森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营养配餐员等工种事项。
公示期: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
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