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答案可能让你很绝望:宝玉怎么做,也救不了晴雯。
有人用贾琏在小花枝巷买房子安置尤二姐,来替宝玉出主意,这根本是两回事儿。宝玉和晴雯的关系,不能跟贾琏尤二姐比。
贾琏已经成人了、结婚了,理论上他应该在正妻之外,还有几房侍妾。但是由于王熙凤的嫉妒和泼悍,他只有平儿这一个挂名的屋里人。这样的婚姻模式,在那样的大户人家,是反常的。所以贾琏在外面包养情妇,或者说是偷养二房外室,在古代社会里是可以理解的。
而宝玉呢,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如果和哪个异性有特别深厚的感情,这个异性就是狐狸精。在那个时代里,这一点无可争议。
王夫人撵晴雯,理由就是晴雯是狐狸精。宝玉要救晴雯,就得证明晴雯不是狐狸精。很简单的逻辑问题。
然而,宝玉是个“能说不能行”的“银样镴枪头”。这不仅是指他的个性,也包含着他的地位,尤其是年龄:一个尚未成年(古人以结婚为成年标志,至少一定程度上是这样的。比如皇帝的大婚和亲政,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的孩童,他只有“安富尊荣”的权力。一切主张,都需要别人同意才能实施。
荣国府的权力结构很复杂。表面上,贾母已经退休,但是潜在实力仍存,说一句话还是很响的。不过这样的权力只能偶然行使,“婆婆口絮,媳妇耳顽”,说的话多了,也就不顶用了。贾政当然是最高权力人,但是他不管事,至少是不管小事。如果他一出手,那几乎就是最后决定。王夫人是实际掌权人,名义上也的确是她在管家。但她也不爱操心,平时的事情都交给王熙凤——王熙凤生病时是李纨、探春、宝钗三人共同管理——,只有遇到她认为的大事,才会出手。
所以,宝玉如果真有什么事,他必须通过贾母、贾政、王夫人、或者王熙凤其中一个,才能真正实施。当初怡红院缺编,要叫柳五儿进来这么一件小事,他也得“告诉他们一声”呢。
撵晴雯是王夫人的决定,王夫人地位高于王熙凤。所以要救晴雯,找王熙凤肯定是不行的。而贾母、贾政、王夫人本人呢,只要宝玉设法相救晴雯,他们一定会得出结论:“这个晴雯一定是个狐狸精!要不然,好好的宝玉,为什么会为一个丫鬟费尽心机、顶撞他娘呢?”
也说是说,宝玉为救晴雯而做任何事情,都会做实晴雯是狐狸精的结论。当然,宝玉什么都不做,晴雯也已经被定性为狐狸精了。
做不做,她都是狐狸精,而狐狸精,就一定该死。陷入到这样的死循环里,宝玉还有什么机会救活晴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