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西晋建国初期,泰始元年(公元266年),晋武帝恢复了古代的分封制,封27个同姓王,以郡建国。晋武帝制定的王国置军制度,将封国分为大、次、小三等,不同级别可置不同数目的军,但各王无地方行政权。晋武帝在分封同姓王的同时,又大封异姓士族为公、侯、伯、子、男等爵位,他们也有封地。公侯邑亦分三等。
后来又让诸王出任地方都督,诸王多少有了行政权力,又有了数量可观的军队。之后不断扩大宗室诸王的权力。诸王可自行选用国中文武官员,收取封国的租税,如此一来多位同姓的封王掌握了封国的军政大权。晋武帝完成了分封宗室诸王的政治计划,自以为得计,认为司马氏的江山统治由此稳固,其实反而种下了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