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皇帝继位后,大力铲除阉党,勤于政事,生活节俭,还曾六次下罪己诏,这些明君的标签,不论怎么看都不像是末代之君。其实,任何人都有两面性,崇祯皇帝也不例外,勤政节俭是其一面,而另一面却鲜为人知。
公元1638年,修宛平城时,工部、顺天府等最初估算白银32万两,崇祯令御马监太监武俊核算,仅需149500两,竣工之后,仅用了126000两,武俊将剩余的银两归库收讫。没想到却遭到政敌的弹劾,理由是偷工减料、从中渔利,崇祯十分震怒,将武俊革职入狱。
明朝末期灾害频发、瘟疫大行,大多地区闹起饥荒,崇祯为了表示节省和虔诚,每月与皇后吃十次素食,可是又嫌素斋没有味道。太监们想到了一个方法,将整只鹅掏去内脏,塞入素菜煮沸,取出来后用酒洗净,再用香油烹饪。崇祯食之大喜,对这种素斋赞不绝口。
随着与满洲的交战不利,崇祯终于认清现实,内心希望议和,秘密派兵部尚书陈新甲负责此事,事情暴露后言官上奏,崇祯却把此事推得一干二净,背锅侠陈新甲则丢官没命。从崇祯八年到崇祯十七年,崇祯下了六道罪己诏,看上去是承担责任,反思自己,然而每次下诏之后,总有大臣被杀,这难道不是出于心理平衡泄愤的缘故?
最后,崇祯自吊煤山之前,还写下遗言“文臣人人可杀”,感叹大臣误朕,难道崇祯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参考文献: 1.《明史》 本文为一点号作者原创,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