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庸调”银饼
唐开元十年(722年)
最大径10.8厘米,厚0.3-0.8厘米,422克
1970年西安市南郊何家村窖藏出土
怀集庸调银饼。正面刻有铭文五行:“怀集县开十庸调银十两专当官令王文乐典陈友匠高童”。其中“开十”当是开元十年的省称。怀集县故治在今广东怀集县,唐时属于岭南道广州。
“洊安庸调”银饼
唐开元十九年(731年)
最大径9.6厘米,厚0.38-0.8厘米,至428克
1970年西安市南郊何家村窖藏出土
洊安庸调银饼三件。两件刻铭相同:“洊安县开元十九年庸调银拾两专知官彭崇嗣典梁海匠王定”。另一件银饼的铭文只是最后三字为“匠陈宾”,背部也有刻铭“陈宾”。洊安县在唐时也属于岭南道广州,故治在今广东怀集县西。
以征收谷物、布匹或为朝廷服役为主。每丁每年要向国家交纳粟二石,称为租;服徭役二十天,闰年加二日,是为正役,不服役者则每丁可按每天交纳绢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的标准,交足二十天的数额以代役,称为庸;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称为调。唐代初期,地方向朝廷缴纳赋税是以布匹和粮食为主。
当时庸调都是交纳布匹,不用银。但是《旧唐书·食货志》和《唐六典》都记载,在开元、天宝年间,“凡金银宝货绫罗之属皆折庸调以造焉”。也就是说金银珠宝都可以替代庸调交纳的布匹。
当时有人把庸调所收的布帛专门折变成金银珠宝等“轻货”,然后运输到京城国库,称为“变造”。另外也有些地区偏远,布匹和粮食体积庞大,也很重,而且在路途上还容易损失,所以后来为了方便,减轻运输的辛劳,就将这些东西折合成等价的银饼了。
所以这几块标明开元十年和十九年的庸调银饼,正是岭南道怀集、洊安两县用庸调布帛变换成白银,并冶铸成重量标准的银饼输入国库的。岭南道以银代赋,也有其客观条件,唐以前岭南即盛产金银,到了唐代生产力提高,岭南道贡银的有二十九郡。
怀集县在唐代是一个很普通的县,当时当属边远地区,不能跟长安、万年这样的京畿大县相比,但是,能上缴这么多银饼到长安,从侧面反映出盛唐开元盛世经济的繁荣。
这不免让人想起唐代诗人杜甫《忆昔》中的诗句:“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
一千多年前的盛唐,我肩负岭南道(广东)的赋税千里迢迢至长安,有飞机高铁的你一定不知道那有多遥远。又因某种原因我随大批珍宝同藏何家村地下。何家村遗宝是盛唐的缩影,没有何家村这块银饼,你可能不会知道,唐时还有一个盛产金银的怀集县、洊安县。怀集、洊安的庸银能到大唐长安,侧面说明唐朝道路的繁荣,以及当时政权对边远地区的控制力。古代的计量单位中,一般的最小单位为一合,十合为一升,十升为一斗,十斗为一斛(石)。升和斗为最常用的计量单位。
自秦汉开始它们之间都是十进制,南宋末年一斛改为五斗。一斛在今天折合为一百二十斤,一斗等于十二斤。但古代计量十分混乱,一时一地皆不同,上下经常浮动,有时候浮动的幅度还不小。
《旧唐书·玄宗纪》云:“开元十三年,时累年丰稔,东都米斗十钱,青齐米斗五钱。”东都指洛阳,青州齐州在今天山东境内。这几个地方具有指标意义,可证米价偏低是普遍现象。据记载,长安洛阳米价最低的唐玄宗开元十四年(726年)时,每斗仅十三文,青州、齐州每斗仅五文。一直到开元二十八年,“频岁丰稔,京师米斛不满二百。”折合下来,一斗不到二十钱。
让我们按照洛阳米价最低时的每斗十三文来算
1两银子=1000文铜钱
10两银子=10000文铜钱
10000文÷13文 =769.23斗米
在开元十四年,10两银子可以买769.23斗米。
那么,769.23斗米在现在大概是多少?
10斗米=1石 唐代1石≈现代53公斤
(不同时代、不同地域有所差别)
769.23斗米÷10斗米 =76.923石
76.923石×53公斤=4076.919公斤
哇塞!大约是现代4076.919公斤的米我们再算算
如果按照1公斤米6元来算(按大米的一般市价算)
4076.919公斤×6元=24461.514元
惊呆了吧!10两银子,大约相当于现在我们的24461.514元。
以此看来
只要拥有一枚银饼你在唐朝就是妥妥的大户、富贵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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