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皇帝画像
清朝在明朝行政制度的基础上又有所损益,对今天河北地域的管理就体现了这一点。顺治年间清军入关后,直隶地界设置了顺天、保定和宣府三个巡抚,另外又设置了宣大总督和总督天津军务的两个官员。这几个官员各自有辖区,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管辖范围包括了今天的北京、天津以及山西西北部以及河北省全部的区域。
顺治五年时,朝廷设置了直隶、山东和河南三省总督,驻大名府。顺治十五年,三省总督被裁撤,直隶境内分别设置了顺天和保定两个巡抚。2年后,保定巡抚改驻正定府(真定府)。顺治十八年,朝廷开始设置直隶总督,依然驻大名府。
康熙年间,朝廷又短暂恢复过三省总督但不久后又裁撤。雍正皇帝继位后推行改革,在他继位的第二年就专门设置了直隶总督,驻地在保定。1729年,保定府专门建立了总督衙署。在此之后,直隶总督的职权范围不断扩大。
乾隆十四年,皇帝下令直隶总督兼管河道事务。1860年,直隶总督又兼管长芦盐政。当时的山海关到今天的黄骅市盐场都属于长芦盐政的管辖范围,这里关系着朝廷税收和数千万生民的食盐问题。
1870年时,朝廷改三口通商大臣为北洋大臣,所辖范围内的洋务和海防工作都归直隶总督管理。这之后,直隶总督又兼任北洋大臣。因为三口通商大臣常年驻天津,朝廷就干脆做出规定,将原来三口通商大臣的衙署改为了直隶总督的衙署。而直隶总督在海运忙时驻天津,不忙时再回到保定办公。
岑春煊
清朝的总督主要是有两种,第一种时专管固定工作的总督,比如河道总督和漕运总督。第二种时专管地方民政军政的总督,全国各地设有过九个总督,也就是直隶总督、两江总督和闽浙总督、陕甘总督、湖广总督、四川总督、两广总督、云贵总督、东三省总督。
李鸿章、张之洞、岑春煊、刘坤一、袁世凯这样的重臣都做过总督。
总督是正二品官员,但如果加尚书官衔的则是从一品。一般直隶总督都加兵部尚书衔,因为遇事可以调动驻军以便宜从事。总督的年俸包括了薪银120两,俸银155两(兼尚书衔的180两),另外还有生活补贴的银子528两,这其中的补贴包括了菜蔬烛炭银、心红纸张银和案衣什物银几种。
总督的养廉银为1.5万两,如果兼管河道事务则再加1000两,兼管盐政事务则再加2000两。这样的薪水在当时来说可谓是非常可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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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并编/河青新闻网编辑郭会哲|频道主编李若星|频道监制李默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