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期处理交通事故和研究交通安全的我,职业病一下子就犯了
赶紧去找一找当时的交通法规,越看越觉得有意思
民国的时候开车要驾照么?
要的,不仅要,而且有些规定比现在还严格哦:
1932年,汉口市政府出台《市街交通管理规则》:“汽车及汽力脚踏车司机应向公安局登记,并考验合格,发给执照,方可驾车。无司机执照者罚银十元,已领执照而驾车时不携带者罚银三元,借用他人执照者罚银五元,另将该执照吊销。
民国的驾照怎么考呢?
民国的驾照考试包括两大部分,先是口试,再是“实地考验”。口试相当于现在驾照考试的“科目一”,主要考汽车构造和驾驶规则,只是我们今天全是电脑答题,而民国北京却是口头答题—考官发问,考生回答,答得好,让你通过,答得不好,下回再考。
实地考验又分两个环节。先是场考,考启动、挂挡、换挡、转向和熄火;然后路考,考转向、倒车、上坡和下坡。
民国时期有没有路牌?
有的,而且特别有意思
特别当时的手册上写明标志分三类:禁令标志、警告标志、指示标志。简直和现在一模一样啊!
当时的车有限速么?
汽车速度每一销售不准超过十五英里
15英里≈24公里
用现在车的速度来说,24公里,基本上就是在用2档龟速行驶了
你知道什么和现在不一样的旧制度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