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鞭与摊丁入亩
在我的印象中,明朝张居正这位资深权臣的历史评价相当不错,他手握大权而不忘国家安危,为国为民谋福利,他虽世受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影响,却有法家勇于改革之风度,他大刀阔斧的推行了著名的“一条鞭法。”这就是将“一县之赋役,全部归于一条,将丁银归于田赋之下,赋役合二为一,全部以银两征收。”张居正的勇气可嘉,改变了秦汉以来“以实物的征收为主要手段。”这种方法,触动的是地主阶级利益,阻力之大可想而知,而且”一条鞭法”对于京城以外的地方,“鞭长莫及”!地方官员依然如故,张居正的改革,用“勇气可嘉,陋习依旧”评价。
清朝入关真正对国家的治理整顿,是从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开始的,康熙提出了“滋生人丁,永不加赋”的办法,就是说,依康熙五十年前的全国人口的数据,以后成年的百姓,不再负担丁役。这当然对地少人多的老百姓是“重大利好”消息,不过在实践中依然存在有权有势地主的巧立名目,制造阻力,“重大利好”中途废止,触动某些人利益的时候,改革真是“举步维艰”!
1723年(雍正元年)七月,雍正皇帝登基,不久即向全国正式颁发诏令,赋役改革吹响了历时百年三帝时间的集结号。
在康熙晚期,由于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此时的租佃关系成为主流,这个时候全国人口增长速度很快,人口的流动性加快,农民流亡趋势增强,区域性的矛盾激化,农民依附农田而生存的关系大大削弱。如果再单纯依靠向农民直接征收人头税,已经芨芨可危的赋役制度更加紊乱,国家的税收收入,财政收入,将会面临严重影响。
摊丁入亩取消了按人头和地亩双征收的标准,改为按土地多少收税的办法,当然对土地少的百姓减轻了负担,土地多的增加了税收。当时的社会舆论认为:“摊入田粮内,实与贫民有益,但有力之家,皆非所乐。”
这个“摊丁入亩”的争斗双方其实是地主和贫民,双方都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因为是国家的既定方针,过程虽然艰难,却依然负重前行。
官绅一体纳粮当差
这个规定发生于1726年(雍正四年),这是雍正登基之后的係列改革组合拳之一,它的背景是因为康熙后期官员的严重不作为,文恬武禧,国库空虚,财政出现危机,国家机器已经出现运转困难的严重局面,我们应该知道,清朝入关后,以多尔袞为首的八旗贵族,肆意“跑马圈地”,成为一个庞大的特权阶层,他们是根本没有什么赋税一说的,于是财政负担落在穷苦百姓身上,面对这种情况,雍正横下一条心,下诏规定:“官员和绅士们都要向国家纳粮当差,一个都不少!”
火耗归公
上面谈到,雍正的改革始于登基之初,因为他接手帝国摊子的时候,面对的是一个滥摊子,朝廷官员腐败无能,国家库存亏空800万两白银。
雍正元年,痛定思痛的雍正竭尽全力挽救帝国的沉沦,他口述十一道谕旨,用滿汉文字警告各级文武官员:“不许暗通贿赂;不许库钱亏空、不许......云云,七个严厉的“不许”加上採用“中央查地方,后任查前任,甚至警告老百姓:“不许借钱给地方官员抵挡亏空哈!
在不长的执政时间里,雍正的严厉改革惩戒措施产生了很好的作用,国家库存白银达到几千万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雍正的改革是成功的。
这个时候,雍正创立了“耗羡归公”的政策,防止官员贪污。“耗羨”俗称“火耗”,就是说,凡是上交的银子,都要扣除火耗,就是火炼成绽时候杂质含量的损耗,这个情况的产生,属于正常的现象,但是官员们掌握消耗量和产生的收益,都是他们说了算和归他们所有。
这是官员们贪污的一个重要来源。雍正应对措施就是“釜底抽薪”的办法,规定所有火耗归公,上缴国库。同时又拿出一部分这个收入,奖励廉正官员。这是吏治的很大进步。
结语
雍正皇帝执政的时间稍微短了一些,但是,在这个有限的时间中,却是“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雍正釆用“一脚踩死油门”的措施,减缓了问题恶化的趋势,否则,清朝的末日来得更早,雍正为国家和人民做了许多实事,为乾隆盛世打下了好的基础,清朝在岁月静好中又走过了半个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