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接受了这个教训,严禁太监干政,而是采取了奏折制度来了解下情。明代的奏章只有奏本和题本,没有奏折。奏本和题本手续繁杂,要经过通政司和内阁再送达皇帝手里,既不快捷又容易泄密。
“奏章”和“奏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奏折”最早出现于顺治朝,“折”即折叠的意思,可以舒展叠合,十分方便。“密折”一词始于康熙朝,是一种机密文书,可以直达御前,由皇帝亲自拆看,简单迅速保密性强,它是康熙加强皇权的一种有效手段,更利于皇帝了解情况。显然,密折制度要比特务制度高明许多。
康熙朝,江宁织造曹寅和苏州织造李煦都被赋予了密折上奏权,一次,康熙帝在李煦的奏折上批示道:“朕体安,近日闻得南方有许多闲言,无中作有,议论大小事,朕无可托人打听,尔受恩深重,但有所闻,可以亲手书折奏闻才好。此话断不可叫人知道,若有人知,尔即招祸矣!”康熙在曹寅的奏折曾如此批示道:“朕体安善,尔不必来,可以密折请旨,凡奏折不可令人写,但有风声关系非浅,小心!小心!小心!小心!”
奏折作为一种特权,起初仅限于少数内务府包衣、旗下奴才和亲信官员,他们与皇帝可以直接联系,他们的职务一般较低,便于监视地方官员的行动。当时各省督抚都没有密折上奏权,若遇紧急事务,可经过有权上奏折的官员代传,如两江总督和江苏巡抚都是由曹寅和李煦代为呈进的,康熙晚年后,地方督抚才获得这一特权。
雍正即位后,将密折制度进一步扩大和强化,使得地方大员普遍获得了权力。不过,这并不意味这官员就能如实上报,为此雍正扩大密折官员的人数,将这一特权授予道员、知府、同知、副将一级的官员,据统计,当时可以上奏折的人数有一千多人。
这样一来,使得很多事情不好隐瞒,也不敢隐瞒。比如某件政务,知府上奏了而巡抚没有上奏,这就是渎职。更不会出现歪曲事实的上奏情况,所以雍正帝能及时准确地了解事实真相。但也有坏处,如此多的密折全部汇集到雍正一人之手,给他带来了巨大的工作压力。
密折制度的广泛运用,是雍正集权的主要方式,使得下对上也可以形成监督权力。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之间的监督权是皇帝给予的,也就是说他们是奉旨监督,奉旨打小报告。在这封建时代,无疑是一个进步的举措,
不过,为了这种监督权能够良性的发展,不至于出现恶意诬告的情况。雍正帝同时又严重警告那些拥有密折权的中级官员。一次,他批示福建布政使黄叔琬的奏折说:“你等两司之职,向来不能直接上奏,现在特许你等密折奏达,但切勿借此挟制上司,而失属官之礼。你但勉力秉公,实心效力,朕自能洞见也。”
雍正一向十分自信,自认可以洞察一切。以前是上级监督下级,现在下级也可以监督上级,使上级官员对下级官员也稍加畏惧,不是畏惧本人,而是畏惧下级的密折上奏,这也有效地杜绝了地方督抚专擅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