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也是相对的。譬如鸳鸯一事,贾赦若真要她做房里人,倒真的如邢夫人所说“也未必好驳回的”,因为在这个家分家之前,所有财产包括鸳鸯这种家生子在内都只属于贾赦贾政两人。老太太能驳回,所用的理由也只能是“孝”:“我有了这么个人,便是媳妇和孙子媳妇有想不到的,我也不得缺了”。这相当于说鸳鸯是在替他们尽孝,若弄走她自己的日子肯定过得不如现在舒坦,那就是你的不孝了。如此,贾赦方不好说什么。
而贾政打宝玉一事更是戳中了老太太的心肝。可老太太斥责贾政,也并没有把自己放在一个很高的位置,因为父亲打儿子,还是基于在外调戏优伶在内调戏母婢这样的理由,哪怕打死打残也不用负任何责任。所以贾母只能说自己没生个好儿子不能过舒坦日子,还赌气要走。这都是拿“孝”来压贾政,使他只得磕头认罪。
而婚宴大事,更是家族联姻的大事,各种利益纠葛其中,只有父亲才能拍板决定。贾赦请示老太太关于迎春的婚事,其实只是一种尊重,是一种表面形式。贾母活了七八十岁,自然知道其中的道理,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而宝玉的婚事,更是应该由贾政做主,老太太可以提意见,但不一定就能改变他的决定,所以老太太在摸清贾政的心思前,也是不好提前把宝黛的婚事定下来的。况且,黛玉父母早逝,父族又皆是远亲,若真定亲,实际决定人可以是贾母。这样老太太就可以从容一点,一方面培养宝黛的感情,一方面慢慢和王夫人周旋,试探贾政的意思方做定夺。
都道多年媳妇熬成婆,好日子都在后头。可若遇到一个讲孝的儿子还好,若遇不到,也只有听之任之的份,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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