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忠(1216年-1274年),初名刘侃,法名子聪,字仲晦,号藏春散人。邢州(今河北省邢台市)人,祖籍瑞州。大蒙古国至元代初期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刘秉忠出身世宦之家,自幼聪颖,十三岁时入都元帅府为质子,十七岁为邢台节度府令史。之后一度弃官隐居,拜虚照禅师为师。后入大蒙古国忽必烈幕府,以布衣身份参预军政要务,被称为“聪书记”。至元元年(1264年),升任光禄大夫、太保,领中书省政事。至元八年(1271年),建议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将蒙古更名为“大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刘秉忠逝世,年五十九。累赠推诚协谋同德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常山王,谥号“文正”。刘秉忠活跃于蒙元初期政坛,对元代政治体制、典章制度的奠定发挥了重大作用。他对元大都的规划设计,奠定了北京市最初的城市雏形。刘秉忠兼擅诗文词曲,有《藏春集》《平沙玉尺经》等传世。
基本资料
本名:刘秉忠
别名:刘侃、子聪、聪书记、刘文正、刘文贞
字:仲晦
号:藏春散人
所处时代:大蒙古国→元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邢州
出生日期:1216年
逝世日期:1274年
主要作品:藏春集、平沙玉尺经
主要成就:对元代政治体制、典章制度的奠定发挥了重大作用;规划北京城
官职:光禄大夫、太保
爵位:赵国公(赠)→常山王(赠)
追赠:推诚协谋同德翊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
谥号:文贞→文正
人物生平
刘秉忠,字仲晦,初名刘侃,因信佛教改名子聪,任官后而名秉忠。他祖籍瑞州,世为辽朝官宦大族。曾祖父任金朝邢州节度使,家居邢州,所以从他祖父刘泽始为邢州人。
刘秉忠自幼聪颖,八岁入学就能日诵文数百言。十三岁在帅府做人质,十七岁为邢台节度使府令史,以便于就近奉养其亲。刘秉忠为令史时常郁郁不乐,一日感叹道:“我家世代为官,难道我宁愿沦为书记小吏吗?大丈夫生不逢时,只有隐退以待时而起。”便弃官隐居于武安山中。若干年后,被天宁寺虚照禅师收为徒弟。后又云游云中,留居南堂寺。
元世祖即位之前,海云禅师奉召,路过云中时听闻刘秉忠博学多才,邀与同行。刘秉忠拜见元世祖后,元世祖甚为称赞,多次垂询。刘秉忠于书无所不读,尤其深入研究《易经》及宋邵雍《经世书》,至于天文、地理、律历、占卜无不精通,天下事了如指掌。元世祖甚是宠爱,留其身边供职。后数年因父亲去世奔丧回家,元世祖赐金百两为治葬之用,且遣使送至邢州。服丧期满,便召还至和林。刘秉忠至和林后上书数千百言。元世祖对他的这番议论,甚为赞赏,均加采纳。刘秉忠又上言道:“邢州户口原有万余,自兴兵以来都不满数百,若派真定的张耕、洺水的刘肃这样的良吏去治理,必定能恢复旧日盛况。”于是朝廷派张耕为邢州安抚使,刘肃为副使。不久流民复业,升邢州为顺德府。
元宪宗三年(1253年)、元宪宗四年(1254年)和元宪宗九年(1259年),刘秉忠随元世祖两次征伐大理和伐宋时,力劝元世祖勿滥杀,所以每克一城都没有妄戮一人,所至人民全活者不可胜计。
中统元年(1260年),元世祖即位,采纳刘秉忠的建议,下诏建元纪年,设立中书省和宣抚司。朝廷旧臣、山林隐士都被录用。刘秉忠虽居于皇帝左右,但仍着旧服,当时人称他为“聪书记”。
至元元年(1264年),翰林学士承旨王鹗奏言:“刘秉忠早在陛下即位前,就参与军国大事,有劳有功。今陛下即位,万象更新,而刘秉忠仍着旧装,我等于心不安。应正其衣冠,给以厚爵。”元世祖采纳,当天便下诏拜刘秉忠为光禄大夫、太保,参与领导中书省政事,又将翰林侍读学士窦默的女儿嫁给刘秉忠为妻子,在奉先坊赐他宅第,“以少府宫籍监户给之”。
刘秉忠受命后以天下为己任,凡国家大小事务,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深得皇帝宠信。所推荐和提拔的人,后都为名臣。
至元三年(1266年),刘秉忠又受命在原燕京城东北设计建造一座新的都城。新城规模宏伟,工程浩大,在刘秉忠和张柔、段桢等主持下,进展很快。
至元六年(1269年),刘秉忠订立朝仪,制定官制,朝见皇帝礼节、百官的服饰及俸禄等。
至元八年(1271年),刘秉忠建议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将蒙古更名为“大元”,忽必烈采纳,这就是元王朝命名所由来。
刘秉忠还主持了元朝首都大都和陪都上都的营建。至元十一年(1274年)正月,大都宫阙建成。
至元十一年(1274年)八月,刘秉忠忽然无病而逝,享年五十九岁。忽必烈闻耗惊悼,对群臣说:“秉忠为朕尽忠三十余年,小心谨慎,不避艰险,言无隐情,其学问之深,惟朕知之。”下令出内府钱将其安葬于大都。
至元十二年(1275年),忽必烈追赠刘秉忠为太傅、赵国公,谥号“文贞”。元成宗时,加赠太师,改谥“文正”。元仁宗时,又进封爵位为常山王。有元一代,汉人位封三公的,仅有刘秉忠一人而已。
主要影响
刘秉忠进入大蒙古国忽必烈幕府后,以布衣身份参预军政要务。活跃于蒙元初期政坛,对元代政治体制、典章制度的奠定发挥了重大作用。至元八年(1271年),他建议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意,将大蒙古国更名为“大元”。他对元大都的规划设计,奠定了北京市最初的城市雏形。
刘秉忠学问功底深厚,是一位著名的学者、诗人和散曲家,自号藏春散人,每以吟咏自适。
刘秉忠的词、曲在元代都称名家。杨镰的《元诗史》就用了相当篇幅评价其诗,认为“他是元初北方诗坛有代表性的诗人之一”。张文谦《刘公行状》则称其“诗章乐府,又皆脍炙人口”。人们谈元词,无例外地要举出《藏春词》,清人编《历代诗余》,选刘秉忠词五首(两首误收,一首《沁园春》非刘秉忠所作,一首《干荷叶》虽为刘秉忠作但属曲而非词)。清顾嗣立《元诗选》小传称其“以佐命元臣,寄情吟咏,其风致殊可想也”。顾奎光《元诗选》录其诗三首,评价在耶律楚材上。今人论元词,刘秉忠也居重要位置。前人论刘秉忠词,最有影响的文献有二:一为清代词人王鹏运《藏春乐府跋》,二是况周颐《蕙风词话》卷三之《藏春词》。王鹏运“谓雄廓而不失之伧楚,酝藉而不流于侧媚”二语,为刘秉忠词风格评论定调。后人研究,多由此二语生发。
历史评价
察必:汝汉人聪明者,言则帝听,汝何为不谏?
王鹗:秉忠久侍籓邸,积有岁年,参帷幄之密谋,定社稷之大计,忠勤劳绩,宜被褒崇。
忽必烈:秉忠事朕三十余年,小心慎密,不避险艰,事有可否,言无隐情。又其阴阳术数之精,占事知来,若合符契,惟朕知之,他人不得与闻也。
阎复《藏春集序》:当云霾草昧之世,天开地辟,赞成文明之治……至于裁云镂月之章,阳春白雪之曲,在公乃为余事。
宋濂:①秉忠生而风骨秀异,志气英爽不羁……秉忠自幼好学,至老不衰,虽位极人臣,而斋居蔬食,终日淡然,不异平昔。自号藏春散人。每以吟咏自适,其诗萧散闲淡,类其为人。②贤者在世,视时诎信。挂瓢武安,绝世离群。扇然而起,拏风跃云。乃垒乃城,乃阙乃庭。乃建滦京,滦京之封。龙冈欝冲,王气所钟。伊刘公是,庸作皇邑。土中敷文,教万邦驰。车书来同,维公之功。
姚广孝:良骥色同群,至人迹混俗;知己苟不遇,终身不怨讟……一朝风云会,君臣自心腹;大计业已成,勋名照简牍。
孙承恩:脱迹空门,致身台铉。大计密谋,忠勤不倦。滦京崇崇,王气所钟。定鼎宅中,召公之功。
朱轼:秉忠当出处之际,踪迹甚奇。方其栖心方外、放浪山泽间,宁自知遭时遇主,出素蕴以纲维一世、垂之无穷哉?昔范蠡泛舟,观兵强吴;李泌衡山之逸客,再定两京,光复唐室。秉忠岂其流亚耶?
柯劭忞:刘秉忠、张文谦、窦默、姚枢,皆世祖潜邸宾僚,赞帷幄之谋,以成大业。
查洪德:刘秉忠诗文词曲兼擅.......可以肯定地说,在元代诗史和词史上,其成就是不可忽视的,并且具有他自己的个性特色。他的散曲还不具备元散曲的典型风格,但写得也不错,所以才赢得后人的注目。在元好问、耶律楚材之后,郝经、姚燧、卢挚、刘因之前,因为有刘秉忠的创作,北方文坛便不寂寥。
主要作品
刘秉忠一生在天文、卜筮、算术、文学上著述甚丰,计有《藏春集》(或名《藏春散人集》《藏春诗集》)6卷,《藏春词》1卷,《诗集》22卷,《文集》10卷,《平沙玉尺》4卷,《玉尺新镜》2卷等。其中《藏春集》所收诗词,诗计七律239首,七绝151首。《永乐大典》残卷中尚有一部分刘秉忠诗。其部分诗词如下:
《南吕·干荷叶》
《双调蟾宫曲》
《木兰花慢·望乾坤浩荡》
刘秉忠的词及散曲,大致可依《藏春集》卷5与《全金元词》所收,今知有小令《干荷叶》1组8首和《蟾宫曲》1组4首,分别载《阳春白雪》前集卷1和《阳春白雪》后集卷1,《全元散曲》收录。其中《干荷叶》第5至第8首可以断定非刘秉忠作,则实存散曲2组8首。
刘秉忠一生写作有大量文章,但多已佚失,今仅有《全元文》卷115收录其文3篇。
人际关系
祖父:刘泽,原籍瑞州,其父任金朝邢州节度使,家居邢州,自此始为邢州人。
父亲:刘润,历任巨鹿、内丘两县提领。
兄弟:刘秉恕,同父异母弟,官至平阳路总管。
妻子:窦氏,翰林侍读学士窦默之女。
过继子:刘兰璋,刘秉恕之子,因刘秉忠无子(仅有一女)而过继于他。
孙子:刘虎、刘彪,均为刘兰璋之子。
后世纪念
大庆寿寺里有两座砖塔,一座七级,一座九级。那座九级的砖塔是元朝开国功臣怪僧刘秉忠师傅的墓塔,寺里还保留着刘秉忠写的赞文。
卢沟桥墓
刘秉忠墓位于北京市卢沟桥北不远处。明代姚广孝来到北平后就去拜谒了,而且先后去了两次,并作《春日谒刘太保墓作》以表敬佩之情。
邢台墓
刘秉忠墓后来由北京迁回河北省邢台市,位于邢台市桥西区贾村,原本完好,规模宏大,是邢台三大古墓之一,如今已被破坏殆尽,只余一个残碑。
“三文贞公祠”建于元代,在顺德府城内(今邢台桥东区),祭祀籍贯邢州、谥号都为“文贞”的三位名相魏徵、宋璟和刘秉忠。祭词:“世间明贤,同产此邦,文章德业,先后相望,历时愈远,声则弥光”。此祠解放后被拆毁。
影视形象
2013年电视剧《建元风云》:马浚伟饰演刘秉忠。
史料索引
《元朝名臣事略·卷第七·太保刘文正公》
《元史·卷一百五十七·列传第四十四》
《史传三编·卷四十一·名臣传三十三》
《新元史·卷一百五十七·列传第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