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慎言(1577年—1644年),字金铭,号藐山,人称藐山先生。山西泽州阳城(今山西阳城)人。明代思想家、诗人,他官至南京吏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为一品重臣。在书法上与董其昌齐名,明有“南董北藐”之称,著有《洎水斋文钞》《洎水斋诗钞》。
基本资料
本名:张慎言
别称:藐山先生
字号:字金铭,号藐山
所处时代:明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山西阳城
出生时间:1576年
去世时间:1644年
主要作品:《洎水斋文钞》、《洎水斋诗钞》
主要成就:思想家、诗人
人物生平
祖父张升做过河南布政司左参政,早孤,由祖母抚养。自幼颖悟,万历三十八年庚戌(1610年)进士,任寿张知县。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为陕西道御史。
明朝天启初(公元1621年),张慎言受任往督畿辅屯田。天津、静海(今天津郊区)、兴济之间,有沃野万顷,但却无人开垦。只有同知卢观象垦田三千余亩,在田的沟渠水边、房前屋后,均有种植。张慎言提出“可仿而行”,并在此实施了上官种、佃种、民种、军种、屯种五法。以后,广宁失守,辽人转徙入关者甚多,张慎言也把他们招集到津门(今天津),让这些无家可归的人去开垦这里的荒地,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东林党的领导之一赵南星,原是张慎言推荐。由于他在推荐赵南星时,上疏弹劾了冯铨,所以冯铨对他怀恨在心。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当张慎言请假回家时,冯铨便买通曹钦程,指使曹钦程假造情况,诬告张慎言盗曹县库银三千两,致使张慎言因此而被贬谪肃州(今甘肃酒泉肃州区)。直到崇祯元年(1628年),起用故官,打击魏忠贤阉党,张慎言才被昭雪,并提升为太仆少卿、太常卿、刑部右侍郎。以后,由左侍郎迁南京户部尚书、吏部尚书,掌右都御史事。
明朝崇祯十七年三月(公元1644年4月),明都京师被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攻陷。五月,福王又立于南京,并任张慎言理部事。但不久,张慎言身患背疽,拒绝医治,以表殉国,终年六十九岁。
明史记载
张慎言,字金铭,阳城人。祖升,河南参政。慎言举万历三十八年进士。除寿张知县,有能声。调繁曹县,出库银籴粟备振,连值荒岁,民赖以济。泰昌时,擢御史。逾月,熹宗即位。时方会议三案,慎言言:“皇祖召谕百工,不究张差党与,所以全父子之情;然必摘发奸谋,所以明君臣之义。至先皇践阼,蛊惑之计方行,药饵之奸旋发。崔文升投凉剂于积惫之余,李可灼进红丸于大渐之际,法当骈首,恩反赐金。谁秉国成,一至此极!若夫鼎湖再泣,宗庙之鼎鬯为重,则先帝之簪履为轻。虽神庙郑妃且先徙以为望,选侍不即移宫,计将安待。”无何,贾继春以请安选侍被谴,慎言抗疏救之。帝怒,夺俸二年。
天启元年出督畿辅屯田,言:“天津、静海、兴济间,沃野万顷,可垦为田。近同知卢观象垦田三千余亩,其沟洫庐舍之制,种植疏浚之方,犁然具备,可仿而行。”因列上官种、佃种、民种、军种、屯种五法。又言:“广宁失守,辽人转徙入关者不下百万。宜招集津门,以无家之众,垦不耕之田便。”诏从之。尝疏荐赵南星,劾冯铨,铨大恨。五年三月,慎言假归,铨属曹钦程论劾,诬盗曹县库银三千,遂下抚按征脏,编戍肃州。
庄烈帝即位赦免,起故官。会当京察,请先治媚珰者附逆之罪,其他始付考功,报可。旋擢太仆少卿,历太常卿、刑部右侍郎。谳耿如杞狱,不称旨,并尚书韩继思下吏,寻落职归。久之,召为工部右侍郎。国用不支,廷议开采、鼓铸、屯田、盐法诸事。慎言屡疏陈奏,悉根本计。大学士杨嗣昌议改府州县佐为练备、练总,慎言以更制事大,历陈八议,其后卒不能行。由左侍郎迁南京户部尚书,七疏引疾,不允。就改吏部尚书,掌右都御史事。主
十七年三月,京师陷。五月,福王即位南京,命慎言理部事。上中兴十议:曰节镇,曰亲籓,曰开屯,曰叛逆,曰伪命,曰褒恤,曰功赏,曰起废,曰惩贪,曰漕税。皆嘉纳。时大起废籍,慎言荐吴甡、郑三俊。命甡陛见,三俊不许,大学士高弘图所拟也。勋臣刘孔昭,赵之龙等一日朝罢,群诟于廷,指慎言及甡为奸邪,叱咤彻殿陛。给事中罗万象言:“慎言平生具在,甡素有清望,安得指为奸邪?”孔昭等伏地痛哭,谓慎言举用文臣,不及武臣,嚣争不已。又疏劾慎言,极诋三俊。且谓::“慎言当迎立时,阻难怀二心。乞寝牲陛见命,且议慎言欺蔽罪。”慎言疏辨,因乞休。万象又言:“首膺封爵者,四镇也。新改京营,又加二镇衔,何尝不用武。年来封疆之法,先帝多宽武臣,武臣报先帝者安在?祖制以票拟归阁臣,参驳归言官,不闻委勋臣以纠劾也。使勋臣得兼纠劾,文臣可胜逐哉!”史可法奏:“慎言疏荐无不当。诸臣痛哭喧呼,灭绝法纪,恐骄弁悍卒益轻朝廷。”御史王孙蕃言:“用人,吏部职掌。奈何廷辱冢宰。”弘图等亦以不能戢和文武,各疏乞休,不允。知
甡既不出,慎言乞休得请,加太子太保,廕一子。山西尽陷于贼,慎言无家可归,流寓芜湖、宣城间。国亡后,疽发于背,戒勿药,卒,年六十九。斋
慎言少丧二亲,鞠于祖母。及为御史,讣闻,引义乞归,执丧三年以报。主
子履子履旋,举崇祯十五年乡试。贼陷阳城,投崖死。事闻,赠御史。
的三案
第一案指的是,神宗在位时,愿想废太子朱常洛(后来的光宗)而改立郑贵妃所生的儿子为太子。顾宪成等认为这将产生宦官外戚之祸,极力反对。神宗只好取消原来打算。但顾宪成却受到拥立郑贵妃的宦官魏忠贤一伙的排挤,被赶回故乡。顾宪成在故乡无锡,修整了南宋学者杨时的东林书院,约学生友月前来讲学,评议时政,后被称为东林党。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五月,有人手持木棍闯入东宫,谋害太子朱常洛。经查,此人名张差,与郑贵妃有关,但很快被宦官阉党以疯子为名,把张差处死了。此为“挺击案”。
第二案指的是,万历四十八年(公元1620年),神宗死,光宗(即太子朱常洛)继位才几十天,因身体不佳,大学士、宦官、阉党成员方从哲便指使鸿胪寺宫李可灼向光宗进红丸(即以汞炼成的丹)。光宗初服一丸稍好,再服一丸即死。此即为“红丸案”。
第三案是指,光宗死后,光宗妃李选侍与郑贵妃勾结,仍据正宫,东林党左光斗等人极力反对,逼使李选侍不得不移出乾清宫。此即“移宫案”。
东林党与宦官阉党的“三案一争”,实质上是东林党反对宦官阉党的专权。对于此事,张慎言认为,不必再去追究张差的党羽,为的是“全父子之情”,然而必须搞清楚为此而玩弄权术的人,以“明君臣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