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乂(647年~714年),字尚真,赵州房子县(今河北省临城县)人。唐朝时期大臣、诗人,济州刺史李大智之子。少年丧父,善写文章。举茂才出身,调补壶关县尉。进士及第,授万年县尉,入为监察御史,迁殿中侍御史。景龙年间,弹劾术士叶静能,迁朝散大夫、尚书右司郎中,授中书舍人、昭文馆学士。唐玄宗即位,授检校吏部郎中,迁黄门侍郎,进爵中山郡公。中书令姚崇执政,授中书侍郎、检校刑部尚书,负责郡国考绩。开元二年,去世,时年六十八岁,追赠侍中,谥号为贞。
基本资料
本名:李乂
字:尚真
所处时代:唐朝
民族族群:汉族
出生地:赵州房子县
出生日期:647年
逝世日期:714年
主要成就:治理州县弹劾叶静能
官职:万年县尉右司郎中黄门侍郎中书侍郎
爵位:中山郡公
封赠:侍中
谥号:贞
人物生平
李乂,字尚真,赵州房子县人。少年丧父。年十二,工属文,以文章见称。
李乂举进士及第,累调万年县尉。长安三年(703年),擢监察御史,劾奏无避。景龙初年(707年),迁中书舍人,兼修文馆学士。帝遣使江南,发所在库赀以赎生。李乂上疏谏止,以为“与其拯物,不如忧民”。迁吏部侍郎、典选事,请谒不行。转黄门侍郎,封中山郡公。太平公主干政,欲引李乂自附。李乂深自拒绝。雅有学识,时称有宰相器。
开元初年,姚崇为中书令,李乂被推荐为中书侍郎。未几,除刑部尚书。卒于任上,时年六十八,谥号为贞。著有文集五卷,《两唐书志》又与兄尚一、尚贞同为一集,号为《李氏花萼集》,凡二十卷,并行于世。
亲属成员
曾祖:李彦博,振威将军、光州固始县令。
祖父:李惠明,弋阳郡西曹掾、熊州司仓参军。
父亲:李大智,阆州新政县令,追赠济州刺史。
兄弟:李尚一,清源县尉;李尚贞,博州刺史。
史书记载
旧唐书
李乂,本名尚真,赵州房子人也。少与兄尚一、尚贞俱以文章见称,举进士。景龙中,累迁中书舍人。时中宗遣使江南分道赎生,以所在官物充直。乂上疏曰:“江南水乡,采捕为业,鱼鳖之利,黎元所资,土地使然,有自来矣。伏以圣慈含育,恩周动植,布天下之大德,及鳞介之微品。虽云雨之私,有沾于末类;而生成之惠,未洽于平人。何则?江湖之饶,生育无限;府库之用,支供易殚。费之若少,则所济何成;用之倘多,则常支有阙。在于拯物,岂若忧人。且鬻生之徒,唯利斯视,钱刀日至,网罟年滋,施之一朝,营之百倍,未若回救赎之钱物,减困贫之徭赋,活国爱人,其福胜彼。”
乂知制诰凡数载。景云元年,迁吏部侍郎,与宋璟、卢从愿同时典选,铨叙平允,甚为当时所称。寻转黄门侍郎。时睿宗令造金仙、玉真二观,乂频上疏谏,帝每优容之。开元初,特令乂与中书侍郎苏颋纂集起居注,录其嘉谟昌言可体国经远者,别编奏之。乂在门下,多所驳正。开元初,姚崇为紫微令,荐乂为紫微侍郎,外托荐贤,其实引在己下,去其纠驳之权也。俄拜刑部尚书。乂方雅有学识,朝廷称其有宰相之望,会病卒。。兄弟同为一集,号曰《李氏花萼集》,总二十卷。
新唐书
李乂,字尚真,赵州房子人。少孤。年十二,工属文,中书令薛元超曰:“是子且有海内名。”第进士、茂才异等,累调万年县尉。长安三年,诏雍州长史薛季昶选部吏才中御史者,季昶以乂闻,擢监察御史。劾奏无避。景龙初,叶静能怙势,乂条其奸,中宗不纳。迁中书舍人、修文馆学士。帝遣使江南,发在所库赀以赎生,乂上疏以为:“江南鱼鳖之利,衣食所资。江湖之生无既,而府库之财有限,与其拯物,不如忧民。且鬻生之徒惟利所视,钱刀日至,网罟岁广,施之一朝,营之百倍。若回所赎之赀,减方困之徭,其泽乡矣。
韦氏之变,诏令严促,多乂草定。进吏部侍郎,仍知制诰。与宋璟等同典选事,请谒不行,时人语曰:“李下无蹊径。”改黄门侍郎,封中山郡公。制敕不便,辄驳正。贵幸有求官者,睿宗曰:“朕非有靳,顾李乂不可耳!”谏罢金仙、玉真二观,帝虽不从,优容之。太平公主干政,欲引乂自附,乂深自拒绝。
开元初,姚崇为紫微令,荐为侍郎,外托引重,实去其纠驳权,畏乂明切也。未几,除刑部尚书。卒,年六十八,赠黄门监,谥曰贞。遗令薄葬,毋还乡里。
乂沉正方雅,识治体,时称有宰相器。葬日,苏颋、毕构、马怀素往祖之,哭曰:“非公为恸而谁恸欤!”乂事兄尚一、尚贞孝谨甚,又俱以文章自名,弟兄同为一集,号《李氏花萼集》,乂所著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