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播的《大宋宫词》,让历史上的另一位传奇女性——刘娥,逐渐走入了人们的视线。作为历史上的传奇女性,刘娥的事迹无疑是与“大女主剧”十分契合的。后期有多牛,前期便有多坎坷,便是刘娥一生的真实写照。
而《大宋宫词》的前几集,也体现出了这一点:元侃虽然对刘娥爱护有加,但碍于父皇、臣子以及其他势力,导致刘娥前期的晋升之路,可谓是坎坷无比。
在第8集中,元侃终于晋升为皇帝,本想着刘娥也能封妃,不料却遭到群臣的一致反对。这段描写,是基本符合历史的。按《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等史料记载:历史上的刘娥,到了35岁才有一个正当名分,但也不过是个四品美人,而这,还是宋真宗(即元侃)在老宰相李沆去世后,经过一番“抗争”才争取到的。
不过,这也怪不得宋真宗。毕竟,按照刘娥的身份问题,倘若不是有一个君王对她死心塌地,估计她将来的日子也是暗无天日。那么,刘娥的身份,到底给她带来了哪些阻碍呢?
一、地狱开局:宋人对于“孤女”的满满恶意
按《宋史》:刘娥籍贯为太原人氏,因故迁徙到了成都。这里还提到了刘娥的父祖,称其祖为南朝名将刘延庆,其父也是一方封疆大吏。只不过,刘娥在刚出生后不久,便沦为了父母双亡的“孤女”,遂被送到了外祖家生存。一段时间后,刘娥便被送去做歌女了。
从刘娥早期经历来看,其父祖的事迹,恐怕是后人故意为其贴金。倘若刘娥的家世果真如《宋史》所说,刘娥年幼时何必寄人篱下?其父祖就算身故,难道也没留下些财富或人脉吗?
可见,刘娥极有可能只是普通人家出身。只是在她日后临朝执政之后,史书才有这曲笔之描写。古代的统治阶级,都是善于此道的。这是西周宗法制在后世的遗存,当时的人们都相信“根正苗红”这一说。就连曹操,为了提高自己的出身,不也是称自己为西汉名相曹参的后裔吗?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便不难理解刘娥早期的孤苦了。在大家印象中:古代歌女的出身,总是有些不清不楚的;即便宋代的女伎与妓女有所区分,但在世人眼中,歌女依旧不是“良民”,而是“贱籍”。
问题来了:刘娥的外祖家,为何要将刘娥这个“良家妇女”推到一个“火坑”里呢?
答案有些意外,刘娥的“孤女”身份,比“歌女”还要可怕一些。导致这种现象的,是宋人当时的婚恋观。
谈到古人的婚恋观,或许很多人会说,不就是“门当户对”吗?这个说法虽然正确,但又不完全对。至少在宋代之前,它是通用的。但宋代以后,人们的婚恋观便慢慢发生变化了。
这种变化,来自于时代变革下的推动作用。自周朝到两汉,男女结亲,都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契约关系;到魏晋时期,由于门阀世族的强大,导致男女之间结亲,更看重门第,其背后的政治意义更多。
但随着唐末藩镇割据与农民起义的接连爆发,“故唐公卿之族,遭乱丧亡且尽”,即便如崔氏、王氏、卢氏这样的望族,也倒在了历史长河之中,不复当年的辉煌之景。
再加上宋代科举制的兴盛,大批寒门子弟纷纷入仕,完成了人生逆袭。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对于门第观念也就不再这么强求,从而产生了“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跃”的社会现象。
既然如此,宋人娶亲又看重什么呢?无非两方面:权和钱。
权很好理解,当时的达官贵人在择婿时,无不喜欢“长线投资”,他们会优先选择进士出身的才子做女婿。久而久之,宋代社会还诞生了“榜下捉婿”的奇葩传统。显然,只有男性拥有这种优势。
反观女性,在婚姻中的唯一优势,便是“财”了。正因如此,“不顾门户,直求资财”便成了宋人婚恋观中主导性因素。在当时的社会中,无论是嫁女,还是娶妇,都要准备很高的彩礼,其规模总数要远胜于唐朝。
在“议婚先议财”的大环境下,即便如王安石、范仲淹这样的大文豪,也颇为苦恼,甚至遭遇过无钱嫁妹的窘境。不仅如此,这种传统除了存在于官僚士大夫阶层中,也广泛流行在民间。
因此,孤女或贫女出身的人,便成了一个“累赘”。当时的男子结婚,是极为“功利性”的,这种欲念甚至超过了色欲,哪怕一个女子再漂亮,当迎娶她时得不到丰厚“回报”时,多数男子都会选择放弃。
而根据史料中的记载:孤女或贫女出身的人,大多遭逢不幸。在当时妇女被“商品化”的背景下,她们成年后面临的选择不外乎以下几种:一是出卖自己,成为富商官僚中的妾室;二是进入瓦舍勾栏,接受严苛训练,成为歌女;三是投身庙庵,青灯为伴。
刘娥的遭遇,显然是第二种。因为自身出身孤女的原因,导致芳龄待嫁之时,却无一人前来求亲。无奈之下,其外祖家只好将其送入到勾栏瓦舍之中,成为一个歌女。但歌女的生活,真的只是每天唱唱歌这么简单吗?
二、女伎经历:刘娥的锻炼与成长
每种职业都不轻松。但宋代女伎的辛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宋代的女伎,是区别于妓女的职业。她们主要从事歌舞、杂技等活动,是清清白白的“手艺人”。而想要成为女伎,也要经过艰难训练,付出更艰辛的努力。
从史书记载来看:女伎不仅有较高的入门要求,还要精通各项技能。除了会唱歌跳舞之外,一些女伎还要长期从事于一些竞技类活动,比如杂耍、驴球等。宋代的驴球运动,可谓独树一帜,除了这项运动本身的奇葩之外,也与参赛人员大多是女伎有关。
不仅如此,部分女伎还是精通诗词曲赋的。毕竟,一部分婉约词之所以被创作出来,就是给勾栏瓦舍中的歌女吟唱的。如“奉旨填词柳三变”,虽然终身不得入仕,但也因为其过人的填词功底,受到了歌女们的敬重与追捧,这才有了“凡有井水处,皆能歌柳词”的传说。
有一次,宋真宗在举办宴会时,与群臣谈论起《庄子》,谁知席间一女伎上前,竟在众目睽睽之下,神态自若地将《秋水》背诵完毕,引来朝臣一阵惊叹。由此可见,女伎的文艺素养,还是非常高的。
综上所述,刘娥虽然不幸成为了女伎中的一员,但也很有可能是因为这段艰苦的经历,才造就了日后那位手段极其高明的刘太后。后世称其“有吕武之才,无吕武之恶”,将其与吕后、武则天等传奇女性并列,便是对其极高的赞美。
可凡是都有两面性,刘娥虽然在女伎生涯中得到了一定成长,但也因此受到了不小的连累。
最显著的,自然就是户籍的变化。刘娥从一介良家女子,转变成“贱籍”,倘若没有意外,她就要终身背负。按照宋代的户籍制度,除了有特权的官籍之外,良民也能生活地很幸福,唯有贱籍,不仅会蒙受世俗的白眼,而且还无法享受到普通百姓应有的权利。
当宋真宗打算立刘娥为妃子时,以李沆为首的文官极力反对,便是因为后者的身份问题。毕竟在当时,世俗对于拥有贱籍的人,还是抱有鄙夷态度的。随着时代发展,这种倾向反而愈演愈烈,在理学兴起之后,“贞洁”二字让女伎的发展陷入了倒退地步,不仅丧失了其自主性与文艺性,更是沦为了社会中的下九流。
也许,这便是刘娥早年被第一任丈夫随意抛弃的原因。
三、遇人不淑:再婚时的窘境
据司马光《涑水记闻》记载:
“龚美以锻银为业,纳邻倡妇刘氏为妻,善播鼗。既而家贫,复售之。张耆时为襄王宫指使,言于王,得召入宫,大有宠。”
不难看出:刘娥的歌女生活,并非持续很久,便被一个叫做龚美的银匠取走了。司马光在这里提到刘娥时,也用“倡妇”二字形容,虽不是“娼妇”之意,但足见刘娥社会地位的低下。
也正因如此,龚美可以随意抛弃刘娥,并将其“卖”到了彼时还是三皇子的宋真宗赵元休手中。这里同样能看出:刘娥在龚美眼里的“商品化”性质,当不再需要她时,便可以随意抛弃。
只是这么一来,便苦了刘娥,毕竟龚美是将她明媒正娶回家的。这么一番操作下来,刘娥便成了离婚再嫁。而士大夫阶层对于离婚的女性,又是极为苛刻的。
司马光曾说:“夫妇以义合,义绝则离之。今士大夫有出妻者,众则非之,以为无行。故士大夫难之。”理学家程颐的观点更为刻薄:“妻不贤,出之何害?如子思亦尝出妻。今世俗以出妻为丑,遂不敢为。”
这里提到的“出妻”,就是“休妻”之意,指丈夫主动提出离婚,并将妻子赶出家门。因此这两句话的大意就是:丈夫一旦主动提出离婚,那肯定是因为妻子不贤,而妻子在此之后,也不能再嫁。
尽管这种错误的观点让人咂舌,但它却反映了宋人(尤其是士大夫阶层)对于出妻的否定态度。
尽管有欧阳修这样的正直之人,曾为弃妇而发声,甚至写过类似于《代鸩妇言》、《鸣鸩》这样的诗歌,但当时社会的总体价值趋向(即对离婚女性持有全面否定态度),还是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此外,从欧阳修多次发声来看,这种现象不仅无法改变,而且还是愈演愈烈的。
结合这一点,便不难发现刘娥当时的艰难处境了。士大夫阶层对其异常抵制,不仅是因为她的贱籍身份,也同样是因为她曾被“出妻”过。在这群大儒眼中,这似乎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但对刘娥,对其他相同命运的女子,何其冤枉?
四、小结
刘娥早年的坎坷经历,源自于其孤女身份,为了在社会中生存下去,她不得不接受现实,任由外祖将其送到勾栏瓦舍,成为了歌女。然而,正是在这种地狱般的开局模式下,刘娥却能“逆风翻盘”,成为宋真宗心中的“白月光”。
此时的刘娥,尽管备受恩宠,但也始终把握住分寸。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凡处置宫闱事,多引援故实,无不适当者。帝朝退,阅天下封奏,多至中夜,后皆预闻之。周谨恭密,益为帝所倚信焉。”
正是因为刘娥知得失、懂进退,才能让真宗对其愈发依赖。如果说,当年的真宗喜爱刘娥,尚且是因她年轻貌美;但到二人都年老色衰之时,真宗还一如既往地宠爱刘娥,并为此不惜与寇准等人撕破脸皮,也要将刘娥晋为皇后(公元1012年),足见后者的手段与能力了。
待真宗去世后,刘娥更是手握朝政大权多年,朝政上下莫不相从,成为了堪比吕后、武则天的传奇女性。
参考文献:《宋史》、《涑水记闻》、《东京梦华录》、《续资治通鉴长编》、《宋代市民生活》、《中国风俗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