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522年,此时正春秋战国的动乱年代,在楚国发生了一件命案,身为太傅的武胥遭到别人的谗言陷害,于是连同自己的大儿子一起,被不辨是非的楚国平王无端处死。为了躲避祸端,幸存的小儿子伍子胥就一路向着吴国逃去。
一路上,他受尽了苦楚,每天小心翼翼躲避追兵不说,出来匆忙,金银细软也基本没拿,破庙桥洞哪里都去过,吃东西也是摘点野果胡乱充饥。就这样走了好几日,衣服变得破烂不堪,脚底磨起血泡,腹内轰响如同打鼓。眼冒金星的他也不知道走到了哪里,不知不觉就来到了一条河边。
一阵细碎的女子歌声传来,抬头一看,赫然是一个正在洗衣服的年轻女子。顾不得再多想,他一路跌撞的来到姑娘身边,祈求姑娘可以施舍他一点吃的。姑娘被这个邋里邋遢的人吓了一跳,但是仔细一看他就是好几天没吃东西的可怜人,姑娘善心大发,将自己身边篮中仅剩的一点干粮都给了他。千恩万谢地接过以后,没出几下,就被伍子胥吃了个精光。这才算捡回一条命。
稍作休息,体力有所恢复,他便准备动身继续赶路,好心的姑娘为他指清了道路,临走之前,他对姑娘叮嘱,万万不可对任何人说起他的事情,尤其是楚国的追兵。为了证明自己绝对不会背弃信义,暴露他的存在,姑娘抱着大石头一头就栽进了河里,没了踪影。完全没有想到姑娘是这般刚烈性子的伍子胥立刻悔的肠子都青了。
姑娘啊姑娘,你原本在这里好好地洗着衣服,谁能想到,我本是要向你讨一些吃食而已,竟然就害得你为我跳了河。你这样的恩情我该如何报答你啊!于是他在身旁石头上写下血书誓言,保证在他报完仇以后以千金相赠,报答姑娘。之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他一路来到吴国,受到器重当上了士大夫,还将楚王鞭尸报杀父弑兄之仇。
大仇得报,他履行他的诺言,找不到姑娘家人,就将千金全部掷于河中来慰藉姑娘的在天之灵。而这也是后来形容女孩子的“千金”一词的由来。与后世用来形容有钱人家或者官宦之家的女儿不同的是,这个词原本是为了形容一个女孩子高尚的品德如同那千斤的金子一样珍贵。只不过在后世被赋予了新的涵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