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视台影视频道
《今日新看点》
播出时间:周一~周五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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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元·溪上俪庭位于余杭区瓶窑镇,开发商是杭州华元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早前的节目中,
我们曾关注小区一碰就掉的外墙涂料,裸露的钢筋,厕所渗水,阳台裂缝等等问题
。
新闻回顾:
杭州首个拼社保楼盘交付 业主肠子都悔青了
追踪:华元·溪上俪庭 业主为何拍桌子
也关注到了小区监管账户,
部分业主的首付款没有打入监管账户
等。今年3月10日,
余杭区住建局对开发商开出了处罚单,共计罚款30万元整
。
新闻回顾:
华元·溪上俪庭为何质量那么差?原来监管账户少2亿
华元·溪上俪庭 那个都是“病”的楼盘 处罚终于来了…
然而最近又有购买了华元·溪上俪庭一楼的业主找到我们反映说,
购房时他们花了100多万元买的底跃,竟然是个设备间
。
按照当时销售所说,一楼与地下车库中间有2.8米层高的夹层,但夹层需要再多花100多万购买。
然而等到交付了,业主们发现,夹层顶部有很多纵横交错的水管,实际使用层高只有2米。
业主们说,早前他们曾多次试图联系开发商华元地产,但开发商始终没有回应。无奈之下,业主们找到了余杭区住建局,然而也就是在这里他们才知道,
花了100多万购买的夹层,不允许有更改,不可能作为生活空间
。
这时候,业主们再去翻看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夹层合同才发现,合同写的是《地下夹层设备用房使用权转让协议》,
合同中所有涉及到夹层的定义都是设备用房,图纸标注的也是设备用房
。
并且,《转让协议》中还写到:
业主承诺不对该设备用房进行改造
。如果业主想改变规划用途,按照《转让协议》的第五条,需要业主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手续及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同时,记者还发现,除了《地下夹层设备用房使用权转让协议》之外,业主还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地下夹层设备用房受让申请书》,其中有这么一条:
开发商没有将设备用房与商品房捆绑销售,没有强迫业主购买或受让设备用房
。
不过,业主们说,《地下夹层设备用房受让申请书》和《地下夹层设备用房使用权转让协议》都是开发商提供的,签订购房合同当天,销售文件,指定位置让他们签字,根本来不及阅读具体的文字内容。同时,销售明确强调夹层是和一楼绑定销售的。并且
开发商提供的价格宣传册上一楼的价格就包含了夹层。
那么,开发商转让地下夹层使用权,余杭区住建局知晓吗?按业主所说,销售人员以可多一层生活空间为由,与一楼捆绑销售,这样的行为,开发商是否涉嫌虚假销售,欺诈销售,市场监管所又会怎么说呢?业主想要退设备用房的诉求能达成吗?我们还会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