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结束后,薛宝钗次日就搬离了蘅芜苑,因湘云和宝钗同住,导致史湘云的去处成了一个难题。
大观园内的建筑虽多,硬要重新择一处地方,给史湘云充当居所,其实并不难。
真正困难的地方在于一旦选了新住所,就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史湘云暂居贾府,身边只有一个丫鬟翠缕,贾府官中需要为史湘云重新添置伺候丫鬟,以及日间洒扫的奴仆,这就需要调动荣府官中的人事组织,夜间查寝也要增加一处,月钱的发放是否增减,这些都成了问题。
最好的选择,就是让史湘云继续充当“边缘人”,寄托在某个主子小姐身边,这是最方便的做法。
薛宝钗搬离蘅芜苑前,已经给湘云想好了归宿,那就是让湘云暂时搬去稻香村,和李纨住在一起:
宝钗笑道:“依我的主意,也不必添人过去,竟把云丫头请了来,你和他住一两日,岂不省事?”尤氏道:“可是史大妹妹往那里去了?”宝钗道:“我才打发他们找你们探丫头去了,叫他同到这里来,我也明白告诉他。”——第七十五回
这个情节引起部分读者的注意,或问:史湘云为什么不搬去潇湘馆,和林黛玉同住?
要知道林黛玉进贾府之后,史湘云每次来贾家做客,都和黛玉住在一起,包括后文第七十六回,黛湘两人于凹晶馆月下联诗,好不雅致,当天夜色已深,湘云还在潇湘馆小住了一晚上。
既然如此,当初搬离蘅芜苑时,为什么没有人提出这个建议?薛宝钗没有想到这件事,史湘云自己也没有提。
这就涉及到一个《红楼梦》文本细读的问题。
首先,李纨身为大嫂子,一直负责照顾教育众姊妹们,这是她的任务和责任。也正是因为这种责任的惯性,导致她成为接纳意外人员的默认选择。
举一个例子,第六十八回“苦尤娘赚入大观园”,王熙凤使计将尤二姐骗进了省亲别墅,为了后续的计划,她不想让贾母、王夫人知道尤二姐的存在,就把尤二姐暂时养在了大观园,寄托的住所便是李纨的稻香村。
凤姐便带尤氏进了大观园的后门,来到李纨处相见了。彼时大观园中十停人已有九停人知道了,今忽见凤姐带了进来,引动多人来看问。尤二姐一一见过。众人见他标致和悦,无不称扬。凤姐一一的吩咐了众人:“都不许在外走了风声,若老太太、太太知道,我先叫你们死。”园中婆子丫鬟都素惧凤姐的,又系贾琏国孝、家孝中所行之事,知道关系非常,都不管这事。凤姐悄悄的求李纨收养几日,“等回明了,我们自然过去的。”李纨见凤姐那边已收拾房屋,况在服中,不好倡扬,自是正理,只得收下权住。——第六十八回
再如第五十八回,宫中老太妃薨了,贾母、王夫人等诰命需要入朝随祭。薛宝琴一向跟着贾母一块住,如今贾母不在家里,就把薛宝琴送进大观园里暂住,放置的场所也是李纨的稻香村。
当然,薛宝琴的情况有些特殊,正常来说,她搬去蘅芜苑比较合适,毕竟姐姐宝钗就住在那里。
可不巧的是,史湘云已经“近水楼台先得月”,提前搬进了蘅芜苑,如果薛宝琴也搬进来,一处蘅芜苑住三个人,实在不太合适,而且显得贾家人招待客人不周,贾母基于这层考虑,才按照以往的惯例,让宝琴去了稻香村。
因此,史湘云在离开蘅芜苑后,还想继续在大观园内住,从官方流程来看,最合适的地方再没别的,就是李纨的稻香村。
相反,从现实角度来看,史湘云要想长居在林黛玉的潇湘馆,住所本身就成了问题,林黛玉的潇湘馆是整个大观园内,整体氛围最为清幽,建筑最为小巧别致的场所,且看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对潇湘馆建筑特征的描述:
忽抬头看见前面一带粉垣,里面数楹修舍,有千百竿翠竹遮映。众人都道:“好个所在!”于是大家进入,只见入门便是曲折游廊,阶下石子漫成甬路。上面小小两三间房舍,一明两暗,里面都是合着地步打就的床几椅案。从里间房内又得一小门,出去则是后院,有大株梨花兼着芭蕉。又有两间小小退步。后院墙下忽开一隙,得泉一派,开沟仅尺许,灌入墙内,绕阶缘屋至前院,盘旋竹下而出。——第十七回
细品这段描写,连用五个“小”字形容潇湘馆内部建筑。
其实单从名字就能看出区别,林黛玉住的叫“潇湘馆”,李纨住的是“稻香村”,一个馆,一个村,已经涵盖了建筑面积的区别。
潇湘馆只适合单人居住,小小两三间房舍,就要承应林黛玉、紫鹃、雪雁、藕官以及其他不知名小丫鬟的居住,史湘云若要搬过来,还得再添上一个翠缕,空间就会更加逼仄,史湘云显然不适合搬到这里。
而第七十六回,黛湘两人月下联诗后,史湘云当晚确实住在了潇湘馆,但两人是凑活睡在一处的,甚至夜间还互相聊天,询问彼此为什么还没睡,这种状态确实符合临时居住的特殊情况,但要让黛湘两人一直挤在一起起居,断然是没有这个道理的。
我们也可以预料,史湘云第二天之后,必然还是要回到稻香村起居,而不是就此搬进潇湘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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