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朝是真实存在的。由于流传下来与关夏代有关的史料十分匮乏,所以历史上是否有夏代存在,曾被许多人怀疑。但是《史记夏本纪》中记载的夏代世系与《殷本纪》中记载的商代世系一样明确,商代世系在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中得到证实,因此《史记夏本纪》中所记的夏代世系被多数学者认为是可信的。这样,在考古学家对安阳殷墟、郑州商城等商代的物质文化遗存有了进一步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夏文化探索的研究课题,希望用考古手段去找到夏代的物质文化遗存,进而恢复夏代历史。首先,考古发现了夏朝的都城二里头遗址。根据众多史料记载,夏都斟的位置大致在伊洛平原地区,洛阳二里头遗址的考古发掘也基本证实了这一点。经碳14测定,二里头遗址绝对年代,在约公元前1900年左右,相当于夏代,距今有4000多年的历史,总面积为3.75平方公里,内有大型宫殿遗址。众多“五都贯洛”考古学家认为,二里头文化遗址就是夏代都城遗址,即夏斟的所在地。本着严谨的角度来看,夏朝以及其都城确实还未发现能证明自身的系统文字。但根据二里头遗址范围以及都城规模来看,其所在地区为上古三代中原王朝统治中心地区,其代表的王朝,若不是史书记载的夏朝,那是其他王朝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此外,还有新砦期城址夏之前的过渡期新砦期到底介于什么时期?这一考古学上的文化分期得名于新砦遗址,它位于河南省新密市东南18.6公里的刘寨镇新砦村,包括今梁家台、苏沟、东湾和煤土沟四个自然村的大部分区域,是嵩山周围大型史前聚落之一。由于其年代在龙山时代和夏文化之间,所以,考古学称之为“新砦期”。“新砦期文化”尽管有着承上启下的特质,但在考古界有很大争议。有学者认为,不存在新砦期文化,因为只发掘到新砦遗址一个遗存,而且没有证据证明新砦期文化有直接的承上启下关系。直至东赵遗址的发现,再次证明了新砦期文化并非个体存在,更重要的一点是,东赵遗址充分证明了它在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之间的承上启下关系。据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雷兴山介绍,此次在新砦期城址南墙外集中发现了40余座灰坑,灰坑口部均为圆形,大小相若,五六座为一组,残存坑口部填土多为质地紧密的红粘土。通过对已解剖的18座灰坑观察,它们均为袋状、平底,少数坑底再另挖小坑,出土陶片年代都为新砦期晚段。在部分坑内发现有猪骨架、龟壳、人骨等。对此,有关专家推测,这或是仓储类遗存,或与祭祀有关。夏朝也是有文字的,这要在一定意义上证明夏朝的存在,考古学上的龙山时代已发现的一些陶器符号,具有明显的文字特征,有的还被释读。而龙山时代从年代学上看正处在夏朝之前,那么与其紧相连接的夏朝亦应有其文字使用,且应比龙山时代的陶符文字更为发展和进步。其三,在夏代的考古材料中,如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陶器上,亦发现过许多“刻画符号”。“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均可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字”。这些情况表明,夏朝是存在的,并且夏朝有文字使用,当不是凿空之谈。
夏朝(约公元前2070年公元前1600年)是中国传统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在中原地区实行世袭制的朝代。一般认为夏朝是一个部落联盟形式的国家。依据史书记载,夏、商、周三代皆为奴隶制世袭王朝,君主与诸侯分而治之,而夏朝是第一个世袭的氏族封建制王朝。夏时期的文物中有一定数量的青铜和玉制的礼器,其年代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青铜时代初期。由于流传至今有关夏代的史料十分匮乏,所以历史上是否有夏代存在,曾被许多人怀疑。但是《史记夏本纪》中记载的夏代世系与《殷本纪》中记载的商代世系一样明确,商代世系在安阳殷墟出土的甲骨卜辞中得到证实,因此《史记夏本纪》中所记的夏代世系被多数学者认为是可信的。这样,在考古学家对安阳殷墟、郑州商城等商代的物质文化遗存有了进一步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夏文化探索的研究课题,希望用考古手段去找到夏代的物质文化遗存,进而恢复夏代历史。古史学家依据文献资料,提出有两个地区可能是夏人的活动地区:一个是河南西部嵩山附近的登封、禹县和洛阳平原;一是山西南部的汾水下游地区。因为传说中夏代的都邑和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大多同这两个地区有关。1959年开始“夏墟”调查,拉开了夏文化探索的序幕。四十年来在豫西、晋南开展了一系列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使夏文化探索的目标逐渐缩小。多数学者认为:以偃师二里头遗址命名的“二里头文化”(包括二里头类型和东下冯类型)和豫西地区的“龙山文化”是探索夏文化的主要对象,并对夏文化问题发表了各种看法。惟因缺乏文字等直接证据,学术界对哪种遗存是夏代文化还没有形成共识。但是无论是豫西地区的“龙山文化”还是“二里头文化”,均已积累了相当丰富的资料,它为最终解决这个问题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据传宋代宣和年间临淄出土的一组春秋时期青铜器叔夷钟(作器者叔夷乃宋穆公后裔,齐灵公时任齐国正卿)有铭文追述宋人祖业说:“……隙成唐,又严在帝所,溥受天命,删伐夏司,败厥灵师,以少臣惟辅,咸有九州,处禹之堵……”也就是“威武的成汤,敬畏天帝,接受天命,讨伐有夏,打败其军。在小臣的辅佐之下,囊括九州之地,占有大禹之都。’这段铭文同西周以来文献中关于夏和殷(商)是前后承替的两个王朝、‘殷革夏命’的说法完全一致,成为两周史籍有关夏王朝记载的有力佐证”。鉴于记述夏王朝与夏商更替的文献史籍没有早到西周者,所以春秋铜器叔夷钟恐怕还是无法成为“西周以来”或“两周史籍有关夏王朝记载的有力佐证”2002年面世的遂公属西周中期,其上有“天命禹敷土,堕山浚川”的字样。铭文记述大禹采用削平一些山岗堵塞洪水和疏道河流的方法平息了水患,并划定九州,还根据各地土地条件规定各自的贡献。在洪水退后,那些逃避到丘陵山岗上的民众下山,重新定居于平原。由于有功于民众,大禹得以成为民众之王、民众之“父母”。遂公的发现,将大禹治水的文献记载提早了六七百年,是所知年代最早也最为详实的关于大禹的可靠文字记录。但文中并无“夏”的字样,禹似乎还具有神格而非人王,因而这篇铭文似乎并不能被看作是夏代“大禹治水传说最早的文物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