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读书的作文的优美一自然段?
书香天底下最好闻的味道是书香,天底下最珍贵的味道还是书香,天底下最令人回味的还不是书香吗?书香是我们人生中最美妙的一种香味.
一个人若拥有好书籍,那一定是人生中最大的幸福.若身上散发着阵阵书香,那就是文学的最好证明.书香代表着文学的最高境界,书香代表着爱书的证明.曾经有人说过,“胸中有知识胜过一切财富”.
打开书本吧!让你沉浸在书香中,让你陶醉在书香中,让你迷恋在书香里!
读书是成功道路上的必经之路.世上有许多人看过书,但真真读过好多好书,真真读懂好书,真真看透好书的人又有多少?寥寥无几.书,一个脱口而出的字,一个意味深长的字,一个难倒上亿人的字!
我爱书香,爱书香里的酸甜苦辣,爱书香里的宁静优美,爱书香里的波涛浪涌,爱书香里的持之以恒,爱书香里的耐人寻味……就那么轻松地打开书本,就那么快乐地阅读书本,让文字在书本上跳舞,让书香洒满整个世界,让我们如沐柔和的春风,让我们如走在神奇花园里!在书香里得到满足,在书香里得到快乐,在书香里得到智慧,在书香里得到幸福.
读书是一种境界,一种心有灵犀一点通的境界.它不但意味着知识的渊博,意味着语言的奇妙,更意味着成功的接近!
时光流逝,岁月不言.人生只有一天天在书香濡染中才会变得更有价值.书香的一缕芬芳,就是我们留存在这个世界上最美的痕迹.
《我喜欢小鸟》作文?
我喜欢的小鸟我阿姨家有两只小鸟。一只叫丹丹,一只叫陶陶。它们的长相十分惹人喜爱。一双小眼睛像两颗黑钲珍珠那么明亮。小眼睛上面长着小眼皮,一层紧挨着一层。在小眼睛下面,有一张小小的嘴,上层长,下层短,有点像鹰嘴,吃起小米来非常费劲,可吃起瓜子比我吃的还快呢。
鸟身上的羽毛淡绿色的,像是穿着一件淡绿的外衣。尾巴是绿、白、蓝三色相间的,像一条彩虹。翅膀一展开就像五彩洒金的小扇子,可漂亮次了。
有一,我买了两只小鸡,想看看它们是否与小鸡和平相处。于是我把它们放在一个笼子里。
两只小鸟初见小鸡觉得它们很大,有一点害怕,不敢上前,就偷偷在一旁观察。
相处几天后,陶陶见小鸡没那么可怕,就一点一点往前蹭,最后终于靠近了小鸡。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和我一样喜欢小鸟呢?
我最喜欢,作文?
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我喜欢刘邦作文?
古人云:“学诗使人聪慧,读史使人明智,逻辑推理使人庄重。”最近我读了司马迁的《鸿门宴》,受益匪浅,我对刘邦这个人物也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
起初,我只知道刘邦是汉朝的开国皇帝。是农民起义军的领袖之一,后来打败了项羽而建立汉朝。
他的成功一是因为他能拉拢人,当项伯来告诉张良,项羽要在第二天清早攻打沛公时,刘邦先是“以兄待之”,后又“约为婚姻”竭尽全力拉拢项伯,让他在项羽面前替自己说好话,说他不敢妄自称王,最终项伯答应了他的请求,为他赢得了先机。
他的成功二是因为他的勇气,他第二天清早亲自带领一行人来鸿门赴宴,那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说明刘邦做事果断,不畏惧项羽,就在气势上压倒了项羽。
他的成功三是因为他的能屈能伸,在鸿门宴上,他先是极力为自己辩护,说自己所做的一切“籍吏民,封府库,遣将守关”都是为了项羽,是等待项羽来一起入关。
他的成功四是因为他能用人,在鸿门宴前,他先是听计于张良,拉住项伯这根救命稻草。后又在鸿门宴上装孙子,让项羽放自己一马,又因为樊哙的出色表现,使他逃过一劫。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鸿门宴是楚汉项争的转折点,鸿门宴前,项羽兵力强大,拥兵四十万,刘邦只有区区十万,根本不是项羽的对手,可鸿门宴后,刘邦先是“立诛杀曹无伤”,清除了内奸,又紧紧依靠萧何,张良,韩信,上下齐心协力,通过四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终于在垓下彻底消灭了项羽主力军,完成了建国大业。事后,他曾说“夫运筹策帷帐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决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刘邦夺得江山的原因。他成为一代帝王一点也不偶然。
作文我喜欢挨打?
挨打之后期末考试前一个星期三的晚上,我牢牢地记住了这天晚上发生的事情。那天,我做完了作业,刚伸了个懒腰,刚打开电脑,想去看看我的“菜园子”,顺便尝尝“偷菜”的滋味。爸爸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的身后,“拿来!”我知道这是检查作业的老师来了。
我只好双手把作业递给爸爸。我大气不敢出地站在一旁,爸爸拉开椅子,坐下来,看了一会儿我的作业,突然,“过来!看看这是怎么回事?”爸爸指着一道题,大声吼道,“这不是上一次错过的一道题吗?”我傻了:真的是一道经常错的题,这次又错了。“拿家法!”我一哆嗦。
“家法”是爸爸打我的痒痒挠。我知道:又该挨打了。只好走到爸爸的房间,拿来“家法”,双手递给爸爸。看爸爸那横鼻子竖眼的虎样,我怯怯地伸出右手,爸爸猛地推开我的右手。“为什么不打右手?”我小声地说。因为上次挨打,左手还肿着呢。爸爸说:“因为右手还要做题!”我只好乖乖地把左手伸过去。
爸爸右手拿痒痒挠,左手攥着我的四根手指头,双眼直瞪着我的头顶,在我手心上狠狠地打了六七下。还边打边说:“不打你是记不住。让你记不住,让你错!你以后要是再敢再错,我还打!”我看见爸爸额头出汗了,再看看我的左手,已经长出了一个“红馒头”。那个“红馒头”疼得我直掉眼泪,而爸爸却满头大汗地背过脸去。
那个“红馒头”四五天后,才慢慢瘪了。但是,那个“红馒头”却永远长在了我的心里。但那次挨打,让我记住了有错题就要及时改正,要不就要挨打。也让我知道了不论做什么事,有错要快改正,要不就要挨打。
我喜欢熊猫作文?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大熊猫,大熊猫是稀有动物,世界上只有几千只,大熊猫的稀少原因是人们对大自然的环境破坏,使大熊猫变的稀少。还有大熊猫的繁殖能力差,成活率非常低。这也是大熊猫稀少的原因。
大熊猫长的非常可爱,它的身子胖乎乎的,像个大肉球。它的尾巴很短,有点像兔子的尾巴。圆圆的大脑袋上长着黑黑的大眼睛,大熊猫的眼睛周围有一圈黑像是带了一副墨镜。大熊猫的毛软软的像柔软毯子,熊猫的颜色是黑白相间,所以大熊猫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不能拍一张彩色照片。
希望大家一起来保护我们的大自然,保护我们的国宝大熊猫。
作文我喜欢的香蕉作文评语?
我最喜欢吃又香又甜的香蕉。
香蕉的样子十分可爱。它穿着黄色的外套,摸起来滑滑的,就像是在滑滑梯,感觉十分舒服。有的香蕉的身上布满黑色的小斑点,就像撒上了许多芝麻,十分漂亮。香蕉长得弯弯的,不仅像挂在蓝蓝的天空中的'月牙,又像农民伯伯割麦子用的镰刀,还像漂浮在水中的小船……看到这么有趣的香蕉,谁都会垂涎三尺。
我喜欢大自然的什么?
1.让我们感受大自然的无忧无虑的魅力,倾听大自然的魅力,它创造了一幅永远存放在人们心里的完美图画,让我们用真诚的心感受大自然,用期待来抚摸大自然,让我们面对大自然的魅力,大声骄傲的喊出:我爱大自然!
2.我们生于大自然,长于大自然,你用心感受过大自然吗?你可曾站在那棵树下聆听鸟儿歌唱吗?那“叽叽喳喳”的声音,你可知道它们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吗?用心听听,如果你用心去聆听,鸟儿会是你的朋友。
3.我这是来到了那里,梦幻中的童话世界,不,这太离谱了,我竟然能听到树木的歌声,悠扬悦耳,这可不是力大无穷的人们可以弹奏出来的,这可是大自然的音乐;我竟然能看到树木们在跳舞,这可不是拥有者漂亮身姿的人们所能跳出来的,这是大自然的舞姿。
我喜欢篮球英语作文?
首先,用英语开篇点题的写出篮球是我最喜欢的运动。
其次,用英语对我喜欢篮球的原因,喜欢的过程,以及我与篮球之间发生的故事进行描写。最后用英语对我喜欢篮球后给我带来的改变进行描写。
我喜欢晴天英语作文?
Ilikesunnyday,becauseithaswarmsunshine.Ilikesunnyday,becauseithasfreshbreeze.Ilikesunnyday,becauseIcanplayoutwithoutaheavyumbrella.Ilikesunnyday,becauseIhaterainyd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