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母亲和哥哥反复叛逆
明帝登基之初,就面临着兄弟和王子们的觊觎。其中,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杨珊国王刘晶,已经写信试图连接他们的大哥,他的同父异母的兄弟,东海国王刘强,已经抛弃了王子,反叛。刘强,东海之王,废太子,诸侯王,无所不知。因此,杨珊国王刘晶的阴谋从一开始就被揭穿了。
在任何一个朝代,诸侯谋反都是足以让诸侯及其党羽脑袋搬家的重罪。但是我们急躁苛刻的汉明帝是怎么做到的呢?
“与荆母兄,保守秘密,将荆送出河南宫”——考虑到他是自己的母弟,隐瞒了此事,只派住在河南宫,连软禁也不算。
明帝是如此仁慈,但是杨珊国王刘晶却没有表现出他哥哥的仁慈。相反,他没有什么可隐瞒的,甚至加紧策划叛乱。“西羌之乱,荆不得志,纪天下因羌事惊动变故,私可迎为名将而商议。皇帝一听,就动了封景广陵王的念头,把他发配到乡下去。”
说是西羌造反,国家可能有不稳定的机会。刘晶也找到了密谋叛乱的人。但是和以前一样,这个“阴谋”非常秘密,连汉明帝也听说了。按说,我弟弟已经谋反两次了,所以明帝应该是这次的凶手,对吗?令所有人惊讶的是,明帝又放过了他的弟弟。只是把他变成广陵王,送到自己的封地广陵,也算是野生动物了。
一次又一次,刘晶反抗了两次,没收了惩罚,她的勇气越来越强。他在自己的网站上访问算命先生,声称“我看起来像我的已故皇帝(刘秀),他在30岁时赢得了世界,现在我30岁了。如果你对我另眼相看,我可以开始打架吗?”
相面公一听吓得半死,敷衍了几句,立即上报官府。刘晶听到这个消息时也很害怕。他跑到自己的牢房去自首。
但是三件事情,刘晶叛乱已经三次了,这一次明帝怎么处理?“皇上再赐恩,不考偏激之事,所以不能做圣旨中的仆从,只像以前一样付粮付租,让丞相和副将留下来保卫”——他又网开一面,没有深究。只是这一次,我做了一些惩罚,这是对刘晶的变相软禁。
一般来说,造反三次,都失败了,被软禁了。我们能阻止它吗?刘晶是偏心的。无奈之下,他开始玩迷信的手段,“让女巫们献上祭品,祝她们有个美好的结局”,并让女巫沈晗用诅咒的方式将明帝咒死。
结果,悲伤的消息又泄露出去了。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看不下去了,给明成祖做了一个表演,要求惩罚天天想造反的太子。明帝仍然不同意,但刘晶得到消息后自杀了。没死就没死是真的。
刘晶屡次谋反,明皇城都没有惩罚他,这似乎真的与明帝暴戾苛刻的性格不符。
同父异母的哥哥后来造反了。
如果说刘晶是一个母亲的弟弟,而明帝认为血浓于水,那么明帝面对同父异母的弟弟的反叛也表现出了类似的宽容。
永平十三年,的独子,郭、殷之后未出生的楚王刘婴,起兵反告。在审讯中,发现郭皇后的两个小儿子,济南的刘康和淮阳的柳岩,也是从犯。
明帝从小对自己“亲爱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非常宽容,但这次谋反的主谋却是刘英。有一家公司“请罚之,皇帝不忍亲之。浪费英语,又迁丹阳泾县,赐唐木义五百户,派大红袍护送,使艺妓们鼓吹技艺,不得不乘虚而入,持弓弩,当街射猎,自娱自乐。男女是主人,美食城不变。朱太后不应延封,守楚宫。”除了废除了王益印章,可以说一直保持着极高的优待。
第二年,刘英自杀,死于丹阳,明帝“遣光禄大夫挂祠,赐法喜之礼,赐印。以诸侯礼葬于京京,遣黄门护妻,知楚官无言。”甚至给刘英的母亲许皇后写了一封信:“许愿王应该富有和有人情味。我已经吩咐了一个秘书,那些有计划的人已经做了安田的房子。”
济南王刘康也参加了起义。明帝的惩罚只是封国五郡。淮阳王柳岩有“上告刑”之部,明帝“延罪较楚王莹薄,故特恩迁涪陵王吃二郡”,并未废除爵位,只是在迁后大大削弱了其封号。
汉武帝刘庄如此纵容处理这些诸侯王的叛乱,似乎与史书中汉朝皇帝的苛刻和急躁格格不入。但其实问题没这么简单。汉明帝纵情于对君王的反叛。实际原因是他明白问题的根源不在于国王们。
楚王刘英是“徐氏之母无宠”,“国最穷最小”,在刘秀诸子中排名最低。晋安的康和淮阳的燕也是郭侯最小的儿子,国家也很小。杨珊国王刘晶只要看他一次次的“造反”,就知道他对明帝的威胁很低。
从本质上说,明帝善待叛逆的君王,是因为他明白四个叛逆的王子没有资格和实力挑战自己的仁慈。
反叛的关键在别处。
与主谋的君王相比,明帝不遗余力地打击叛乱背后的真正力量,甚至可以用凶狠和残忍来形容。
楚造反一案。“楚狱历时多年,其辞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州英雄、考官,死流者数千。”罪魁祸首楚王莹只斩了男爵,软禁了他,但他的党羽却“困于京师,死了几千个移民。”
最重要的是光武帝郭氏家族被卷入黑暗,郭氏两位王子被抢了爵位。多达11名河北和南阳的英雄卷入了这起案件,但在明帝的恶劣统治下,“数以千计的移民坐以待毙”,超过10,000人被监禁。可以说是对背后势力的一次大清洗。
因为本人作为钦点的南洋殷集团的代表,要想挑战的地位,就必须得到一个实力相当的对手集团的支持。当时这个集团只有郭河北豪族集团。所以比如王,作为殷皇后的儿子,在图谋叛乱时只能在第一时间联系郭集团,试图拉拢被抛弃的太子东海王刘强。
出于同样的原因,暗中打压谋反的消息,同时开始打击郭集团的势力。与郭氏联姻的和梁,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两个家族都有不少王子,但此时都无法逃脱。仅仅因为“算恩怨”“飞书谤”的罪名,家里的主事就被囚禁致死,家人要么被降职。
以楚之乱为例,它不仅直接打击了郭氏家族,而且也广泛打击了不同于南洋集团的泛国集团势力。
在全力打击郭氏集团的同时,对殷氏集团却格外宽大。就在打击窦、梁外戚的同时,殷氏集团的外戚们也闹出了一件大事:尹风杀了锁商公主。而明帝的处理,只是尹风受到了惩罚,他的父母自杀了,其余的都没有涉及。
杀害公主是重罪,只有三个人参与。与和相比,郭氏集团受到的打击和牵连更大,他们都是外戚。明帝心里有一本清楚的账。虽然郭氏集团本身未必真的有心挑战,但这会大大削弱郭氏集团,直到觉得自己真的可以控制自己的行为。
明帝纵情于反抗校长,但却严厉抨击了右翼。但看似奇怪的处理方式,却有着非常清晰的思路:主事者没有实力,但植根于其党羽的郭集团,面对所倚重的殷集团的严重威胁,才是真正的强大。削弱郭氏家族,以南阳集团为主导,与郭氏外戚共同努力正式稳定下来,这是一系列进攻的核心计划。
汉明帝真的是充分展示了他的严酷特性,攻击别人。
据史书记载,“明帝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亦重视三公之事。他这个人稍微失了礼貌,就让他厌倦了训斥和羞辱。我对此负有责任。至于这个。”明帝亲自视察了法院官员的职位,尽管这对于三个公职来说是昂贵的,但他也因为没有达到明帝的要求而受到斥责和侮辱。九卿自知皇帝之后,甚至还得在课堂上“受罚”挨打。
什么样的任务被明帝如此看重?那就是坚持打压土豪。
其中,南阳殷氏外戚集团和河北郭氏外戚集团作为皇族刘氏掌握政权的基础,在世纪之交得到了保护和发展。
另外,土豪是一种社会力量。他们占据大片土地,让穷人和奴婢从事生产,看守田庄。宗族和客人是他们干预世界的帮手和爪牙。
面对这股社会力量,东汉政府有所为,也有所不为。一方面,容忍大土地所有制的存在和发展,不再企图根除土地兼并;另一方面,一系列旨在约束贵族家族权力的政治措施悄然出台。
东汉皇族虽然默许并允许地方巨富的存在,这是不得不承认的,但却自始至终受到打压和打击。换句话说,明帝认为治理国家的正确方法是不断打击这些地方大亨,使他们不敢扩大兼并,干涉地方政务。
而打击豪强的办法,在光武帝和明帝手里,就是加强官吏管理。
东汉建立后,有效镇压贵族家庭是地方官员的首要任务。当时要求太守“下车先问姓主名,数官为正”,“若姓侵王...这是太守的耳朵”。
在这种背景下,地方官员严厉打击不法之徒的情况并不少见。从光武帝到明帝时期,出现了一批以打击权贵、不怕权贵而闻名的官员。董璇、叶凡和张丽等酷吏的传记都是打击权贵的专家。
对此,刘秀曾直言,“当官为法,法不可废。”
这是刘秀和刘庄加强吏治的根本要求。他们要求所有的官员,尤其是那些在郡郡里亲民的官员,严格执法。从上到下再到高层的官员,往往会被斥责为“无能”、“无能”。
在明帝的严格监督下,“朝廷时刻处于恐慌状态,力求严明,以免惩人”,又“群下苛严,量力而行”,一股苛严的风气很快在官场形成。“永平故事中,朝廷依然严明,尚书决断率接近轻重。”
明帝对官员的苛刻和严格的管理风格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有人说当时的情况是“(明朝)皇帝祐仁文法,独霸大权,大权不借...破狱数量上辈子排12”“破狱难得,有夷平太平之风。”——在明帝的推动下,地方官苛严,打击豪强,使豪强聚手,治安好转,治安案件只发生20%。这个数字可能有多夸张,但治安整体好转应该是现实。
为了约束豪强,明帝还实行“假公地”来解决破产农民的土地问题。所谓“假公地”,就是把封建国家控制的荒地、园林、山川租给没有土地的穷人进行生产。国家三五年不向生产者收税,甚至可以出借种子、粮食和生产工具,但过几年就收“假税”。如《永平九年》中,明帝写道:“县与国,分公田与穷人,各有不同”;永平十三年,又下诏书:“滨水运河去田,赐与贫民。无权则固。”尤其不能让本土富豪受益。
把一些无用的土地分给没有土地的“穷人”,一方面可以增加一些皇族和国家由高级农民和低级政府管理的收入,另一方面可以解决一些破产农民没有土地耕种的问题,使一些失去土地的农民得到安置。强化自耕农的措施也是为了平衡地方大鳄的势力,强化国家直接控制的人口,从而与地方大鳄争夺人口。
刘秀建立的东汉王朝,经过明帝和刘庄的努力,到张寒登基时,已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形成了基本的王朝格局。
各地富民的社会经济格局,决定了东汉必然是一个中央权威和号召力有限,缺乏坚实基础的王朝。因此,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集中皇权,但也迫使东汉皇室不得不依靠外戚来稳固统治基础。
刘王室与南阳殷氏集团、河北郭氏集团并存并结合的统治集团结构,形成了刘称帝、南阳殷氏集团占主导地位、河北郭氏集团并列但处于从属合作地位的稳定格局。
之后的东汉大部分时间里,东汉的后妃都是出生在殷、马、窦、邓、梁、燕、宋这两个外戚家族。皇族与两大外戚的稳固结合,既保证了刘皇位的延续,又实现了统治集团的稳定。权力确实在皇帝和他的外戚之间多次易手,但从来没有在既定的范围内。虽然两者之间存在许多矛盾和冲突,但总体上是相互依存、相互利用的。三大集团的结合,保证了王室植根于贵族社会并凌驾于贵族社会之上,从而有足够的实力控制国家权力。
反过来说,正是在桓帝依靠宦官除掉殷、郭外戚之后,东汉王朝才迅速走上了内乱、衰落的道路。在灵帝时代以何太后族为代表的外戚彻底灭亡后,东汉也加速灭亡。
另一方面,明帝严格的官僚制度导致了政治的清晰,地方豪强的融合和公共安全的改善。然而,在这种方法取得成效的同时,各种弊端也逐渐显现。
严酷而严格的行政作风导致了冤狱的大量增加。怕被上级问责的官员,必然是废而不纵,重而不轻。再加上贪官私了,在监狱里难免有很多委屈。豪族有权有势,有罪的官员却不敢过问,肯定很少有冤假错案。当然,被残官迫害的狱中“不法之徒”大多是普通百姓。
于是,吏治的矛头也开始指向尤饶豪友,入侵弱小的“残官”。明朝以后,这个问题越来越严重。官员的苛刻,汉奸的贪婪,权贵的结合,天灾的袭击,使得人民生活越来越差,社会矛盾越来越尖锐,治安状况也随之下降。
这时,民众的声音开始要求有本事帮助民众的“好官”取代“残官”。如何产生「好官」?当地一些接受儒家思想的家族逐渐成为“好官”的稳定来源,从而成为后来贵族家庭的雏形。东汉末年外戚的退出,为这种儒家世家提供了广阔的政治空空间。可以说,此时汉明帝奠定的东汉基本政治格局已经彻底改变,东汉即将走到尽头。地平线上,一个大家族——魏晋南北朝的时代,逐渐呈现出越来越清晰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