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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

明代重要法典。吴王元年(公元1367年)十月,朱元璋命左丞相李善长为律令总裁官,杨宪、刘基、陶安等二十人为议律官,拟定《大明律》,十二月,书成,凡为令一百四十五条,律二百八十五条,这是最早议拟的《大明律》。

有关“大明律”的历史故事

  • 大明法制建设:《律令》《大明律》与《大诰》

    在元末农民大起义与群雄角逐中,朱元璋的队伍可谓是异军突起,一路上凯歌高旋,最终问鼎中原,成就帝王之业。之所以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功,原因很多,但有一条极为重要,那就是军纪严明。大明建国后,朱元璋更是注重国家的法律和纲纪。因为他深知,治国毕竟不同于治军。更是由于自己生逢乱世,从草莽中走出来,目睹元朝的败亡

  • 明朝制定《大明律》和《大诰》:惩罚手段残忍严苛

    明朝建立后,百废待兴。但新政权的诞生并不就意味着能马上消除元宋以来社会黑暗、官场腐败、经济困弊的社会现实。有鉴于此,明太祖朱元璋实行了一系列巩固政权、加强统治的政策措施。治国之本,立法先行,摆在朱元璋面前的当务之急,就是先制定一部详细完善的法律,为把国家事务纳入正常轨道运行提供保障。《大明律》和其后

  • 《大明律》——一部实际使用将近600年的法典

    〇《大明律》一部实际使用将近600年的法典《律令》编成以后,从洪武元年一直用到了洪武六年,这中间人们发现毛病还真不少。之所以有这么多的毛病,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律令》编定时间太仓促。从吴元年的十月甲寅日即初十,朱元璋指定由中书省牵头,李善长负全责的制律工作正式启动,到十二月二日,《

  • 《大诰》系列——凌驾于《大明律》之上的皇帝钦定“案例法”

    〇《大诰》系列凌驾于《大明律》之上的皇帝钦定“案例法”在中国历史上类似于朱元璋这样奇特的皇帝还真找不出第二个来,除了我们上面讲的这些以外,朱元璋还是一个极为重视以“法”治国的皇帝。他的这种重“法”在历史上有过,譬如唐太宗就曾亲自

  • 《大明律》的由来

    《年夜明律》是明代的次要法则条例,由明太祖墨元璋总结历代功令实施的履历以及教导而具体造定而成。《年夜明律》顺应局势的收展,变通了方式,调剂了刑名,一定了明初人身天位的变动,注意了经济坐法,正在方式上体现了各部分法的相对于自力性,并扩充了平易近法的局限,同时正在“礼”取“法”的分离圆里出现出新的特征。

  • 《大明律》的历史渊源

    《年夜明律》的多少经建订,皆是正在坐足于明朝社会收展的事实基本长进止的。但做为中国现代功令的总结,《年夜明律》有着其长远的汗青渊源。自战国魏李悝造订《法经》时起,中国现代社会入手下手有了以刑律为主的综开法典。《法经》分《匪法》、《贼法》、《囚法》、《捕法》、《纯法》、《具法》凡是六篇。个中前五篇次要

  • 那年今日|明朝《大明律》首次颁行天下

    《大明律》在中国古代法典编纂史上具有革故鼎新的意义。它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的中国古代法律制定的优良传统,也是中国明代以前各个朝代法典文献编纂的历史总结,而且还开启了清代乃至近代中国立法活动的发展。

  • 明朝《大明律》与《明大诰》

    明朝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登基后,开始编定《大明律》,历经三十年完成并颁行天下。 它的制定经过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1367年,即明建朝初年。朱元璋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训,提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充分体现其要加强中央集权的思想。因此,朱元璋命左丞相李善长等创草律令,编律285条,令14

  • 《大明律》的特点和作用

    《大明律》是明朝的主要法典。它是中国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典。它草创于金戈铁马的战争时期,完成于重典治国的洪武年代。这部大法不仅继承了明代以前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的历史优点,是中国古代法律编纂的历史总结,而且下启清代乃至近代中国立法活动的发展,为中国近现代的法制建设提供了一些宝贵的借鉴。《大明律》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