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关于江苏峻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竞争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对江苏峻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公开选拔管理人,现邀请连云港市入册的管理人积极报名参与,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峻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日登记成立,登记机关为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法定代表人为谢醒东,企业注册地为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海龙路1号,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核准经营范围为帐篷、遮阳伞、折椅、五金、模具、箱包、服装、文具、家用电器的生产、加工;纺织品、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文教体育用品、日用百货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初步核查,截止2023年5月5日,江苏峻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共52件,执行法院涉及本院、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等,未全部执行到位的案件共52件,涉案金额37875445.74元(不含利息)。本院在执行案件中对江苏峻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成交总价为31715200元,暂未发现其他财产。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应为编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机构;
2、申报机构应具备办理复杂破产案件的经验和能力;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和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本院分别提交申报书(一式五份)及与申报书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07628284@qq.com)。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编入各地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工作的经验、业绩,包括案件类型、数量、案件涉及的财产数额、安置职工数、是否具有破产重整案件办理经验、个案工作特色、亮点等;
3、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执业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并明确相应的分工和职责;
4、申报机构参与本次破产案件竞争性遴选的优势,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破产重整经验、办结重大破产案件受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情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实施的创新性或示范性的财产处置方案等;
5、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建设性建议和意见等;
6、管理人报酬报价方案(信封密封),包括但不限于降低破产成本方案、管理人报酬比例及收取时间等;
7、申报机构应当出具勤勉尽责及违法执行职务自愿承担责任的承诺。
四、评定方式
本院将成立评审小组选定管理人。评审小组将对申报机构进行评分,并指定评定得分最高的申报机构担任管理人,同时按该评分标准确定一家备选管理人。评审方式为书面审查或结合当面陈述,如进行现场评审,则组织各方摇号决定顺序。评审标准如下:
(一)管理能力30分
申报机构拥有20名执业律师或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清算师的,得10分基准分;超过前述数额的,每增加一名加1分,总分不超过20分;低于前述数额的,每减少一名减1分,总分不低于0分。
申报机构可以派驻企业的管理人团队中有3名执业律师或注册会计师、审计师、清算师的,得6分基准分,每增加一名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二)从业经验30分
1、申报机构近3年内独立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案件或承担破产管理人主要工作的案件在 5件以上的,得基准分10分;超过5件的,每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20分;
2、申报机构在职工债权人数众多、财产处置分配复杂等疑难复杂破产清算案件中独立担任管理人或承担破产管理人主要工作,且案件已审理终结的,每件案件加2分,最多不超过10分。
(三)工作方案30分
1、具体的工作方案,该项分值25分,包括机构设置、人员分工、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度共5项,每项分值5分;
2、工作创新和应变,该项分值5分,在破产清算工作中成功化解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在破产清算案件办理中提出并实施具有创新性或示范性重大事项处理方案。
(四)报价方案10分
主要从报名机构就管理人提出的拟收取的报酬是否合理、报酬能否与工作绩效相匹配等方面进行评分。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2023年5月24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飞、周正恬
联系电话:0518-86293052、86293088
电子邮箱:1007628284@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18-86293018
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