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章上》9.9
原 文
万章问曰:“或曰,‘百里奚(1)自鬻(2)于秦养牲者五羊之皮(3),食牛(4)以要秦穆公(5)’,信乎?”
孟子曰:“否,不然,好事者为之也。百里奚,虞(6)人也。晋人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7)假道于虞以伐虢(8)。宫之奇谏(9),百里奚不谏。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10)不知以食牛干(11)秦穆公之为污也,可谓智乎?不可谏而不谏,可谓不智乎?知虞公之将亡而先去之,不可谓不智也。时举于秦,知穆公之可与有行(12)也而相之,可谓不智乎?相秦而显其君于天下,可传于后世,不贤而能之乎?自鬻以成其君,乡党自好者不为,而(13)谓贤者为之乎?”
译 文
万章问道:“有人说,‘百里奚以五张羊皮的价格把自己卖给秦国养牲畜的人,替人养牛,以获得秦穆公的任用’,确实是这样吗?”
孟子说:“不,不是这样,是好事之徒编造的。百里奚是虞国人。当时晋国用垂棘所出的美玉和屈地所产的良马,向虞国借路去攻打虢国。宫之奇劝谏,百里奚不劝谏。他知道虞公不会听从劝谏,于是离去,到秦国时已经七十岁了。他竟会不知道用养牛的方式以求得接近秦穆公是一件污浊的事,这能说是明智吗?他知道虞公不会听从劝谏就不去劝谏,这能说是不明智吗?他知道虞公将要亡国就先离开,这不能说不明智啊。当被秦国任用时,他知道穆公能有所作为而辅佐他,这能说不明智吗?他辅佐秦国,使他的国君名扬天下,流芳后世,不贤明能做到吗?以卖身来成就其君主,乡里洁身自爱的人都不会做,难道说贤者会这么做吗?”
注 释
(1)百里奚:原为虞国大夫,虞亡后碾转而成秦国大夫,辅助秦穆公建立霸业。据《史记·商君列传》,百里奚听说秦穆公贤明,想去拜见,“行而无资,自粥(同‘鬻’)于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
(2)鬻(yù):卖。
(3)五羊之皮:五只羊的皮。
(4)食牛:赵岐注:“为人养牛。”
(5)秦穆公:又作秦缪公,秦国国君,公元前659年至前621年在位。
(6)虞:周初所封诸侯国名,故地在今山西平陆。前655年被晋所灭。
(7)垂棘之璧:朱熹《集注》:“垂棘之地所出之璧也。”屈产之乘:朱熹《集注》:“屈地所生之良马也。”
(8)虢:周初所封诸侯国,原封地在今陕西宝鸡,西周灭亡后迁至今河南三门峡,前655年被晋所灭。
(9)宫之奇:虞国大夫,曾用“唇亡齿寒”的道理劝虞公拒绝晋国借路的要求,虞公不听。结果晋灭虢后,接着灭掉了虞国。
(10)曾:竟。
(11)干:求取;干求。
(12)有行:犹“有为”。
(13)而:连词,表转折。犹“却”。
本期解读
本章驳百里奚自鬻其身以要秦穆公说。关于百里奚身世,历史上有不同的传说,一种是万章引用的“自鬻”说,后被司马迁记入《史记·商君列传》中。但《史记·秦本纪》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秦穆公闻百里奚贤,用五张黑色公羊皮将其换回,并委以国政,称“五羖大夫”。孟子不同意“自鬻”说,对其进行了驳斥,而主张“用贤”说。本章与前论伊尹、孔子两章一样,都是为贤者正名,同时申述士人的进退出处之道。
需要说明的是,百里奚在虞国面临亡国危险时,没有积极进谏,而是明哲保身;在国家将要灭亡时,又先逃离虞国,投奔秦国,孟子对其予以肯定,认为是明智的。这与儒家强调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是否矛盾呢?其实不然。儒家主张积极出仕,得君行道,但现实中的君有贤与不贤之分。当坏人当道时,一个智者就应该全身而退。所以孔子讲:“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论语·卫灵公》)“邦无道,免于刑戮。”(《公冶长》)所以邦无道也就是君无道时,孔孟都不主张对君主愚忠,他们是民本论者,而不是君本论者。至于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主要是针对民众而言,是维护民众的利益,坚守人间的道义,而不是为国君甚至国家无谓地献出生命。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14.14)。为民可以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为君和社稷则不必。另外,关于百里奚的生平,孟子不同意“自鬻”说,似乎也没有取“赎买”说,而是提出“之秦”说,认为百里奚是主动离开虞国投奔秦国的。显然在孟子看来,这样才更符合百里奚的身份,可能包含了“夫子自道”,实际反映了孟子的思想观念和价值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