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毒害人,反害死自己,放在任何文学作品里,都只能是美好的愿望罢了。
中国人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从广泛意义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不过给人下毒,自己喝了,这么凑巧的事,也只有高鹗这种水平的人能写出来——不是贬低续书人,我的意思是说,续书人的水平,只是普通作家水平,比原著者差太远了。
续书人为了接上原著中的暗示,不得不根据八十回作品往下写。但生活经历、思想水平、艺术高度都差太远,结果弄成了狗尾续貂。不过比起其他续书来,百二十回本至少是“狗尾续貂”,不至于弄成狗尾巴草,还算高鹗下了一番功夫。
四大家族相续败落,是大前提,不能改变的。四家中写王、史两家较少,基本没有正面出场,于是在贾、薛两家的衰败上多下一点功夫。薛家的衰败,夏金桂是因素之一。于是弄出一场投毒的闹剧,这也说得下去。
不过这只是写作人的考虑。站在作品中人物的角度,夏金桂为什么要害香菱?在八十回中,香菱已经离开薛蟠房中,跟着宝钗去了,“虽是香菱犹在,却亦如不在的一般。总不能十分畅快了,也就不觉的碍眼了”。
在续书中,宝钗嫁给宝玉,当然不可能带着兄妾作为陪嫁丫头,于是香菱还得回到薛家。问题是已经有了前仇,香菱肯定要回避夏金桂。薛姨妈即使不想维护香菱,为了家宅安宁,也不会把香菱往金桂这里推。怎么能让金桂和香菱再有交集、并且不共戴天呢?
续书人想了个办法,把薛蝌拉进来,让金桂觊觎薛蝌,嫌香菱碍眼。但这仍然说不通,因为以香菱的懦弱,即使发现,也不敢过问金桂的贞操问题,更谈不上防患未然了。偶然遇到金桂纠缠薛蝌?太凑巧了不说,如果香菱能遇到,别人也能遇到。薛家又不是只有香菱一个丫鬟。难道金桂把可能遇到的全杀掉?她又不是血溅鸳鸯楼的武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作者又加了这么一笔:“只有一宗,他见薛蝌有什么东西都是托香菱收着,衣服缝洗也是香菱”,以此来引起金桂的妒意和杀心。可是薛蝌为什么要托香菱收东西、缝洗衣裳?宝钗虽嫁,宝琴还在呀。上有婶母薛姨妈,下有丫鬟婆子,薛蝌却把私人事务托付给兄妾,这合理吗?
宝玉“因平儿是贾琏的爱妾,又是凤姐儿的心腹,故不肯和他厮近,因不能尽心,也常为恨事”,不与平儿接近就是为了避嫌。像宝玉这么多情的人,都为了避嫌而不与兄长之妾接近,薛蝌却事事托付香菱,这是什么问题?
作者隐隐约约、有意无意,造成一种印象,薛蝌也私心爱着香菱,引起金桂的嫉妒,才引发投毒之事。这个模式,是不是有点眼熟?男二号爱女主,女反派因嫉生恨百般陷害,然后自食恶果,是不是时下的肥皂剧里,常常出现这样的情节?
好吧,我们原谅高鹗。他真不是给《红楼梦》添恶心去的,实在是能力有限。一个肥皂剧的编剧,去补写千古名著,本来就力有不逮。这是水平问题,不是道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