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文明的人类社会,才会为死去的同类举行葬礼,关怀死者是否安息。
而任何时代,总是有一些人由于种种原因,亡故之后没有亲人收葬,暴尸荒野、街头。所以历朝政府都有设义冢助葬贫民、流民的善政,制度化的福利性公墓体系要到宋代才形成。
宋真宗年间,朝廷在“京畿近郊佛寺买地,以瘗死之无主者。瘗尸,一棺给钱六百,幼者半之”。宋神宗朝,福利公墓推广至各州,“诸州军每年春首,令请县告示村耆,遍行检视,应有暴露骸骨无主收认者,并赐官钱埋瘗”。
宋徽宗时候,福利公墓完成制度化,“凡寺观旅梓二十年无亲属,及死人之不知姓名,及乞丐或遗骸暴露者,令州县命僧主之,择高原不毛之土收葬,名漏泽园”。宋朝的福利公墓正式定名为“漏泽园”,遍布天下各州县。
宋室南渡之后,宋高宗也下诏要求临安府及诸郡复置漏泽园,整个南宋时期,各地普遍都设立了这种福利性公墓。
河南滑县出土的漏泽园铭砖
漏泽园有一套非常注重逝者尊严的制度:“应葬者,人给地八尺、方砖二口,以元寄所在及月日、姓名,若其子孙父母兄弟,今葬字号、年月日,悉镌讫砖上,立峰记识如上法。
无棺柩者,官给。已葬而子孙亲属识认,今乞改葬者,官为开葬,验籍给付。军民贫乏,亲属愿葬漏泽园者,听指占葬地,给地九尺。……仍于中量置屋,以为祭奠之所,听亲属享祭追荐。”
根据这段记载,漏泽园的坟墓有统一规格,约八尺见方,以两块大方砖铭刻逝者的姓名、籍贯、生辰、安葬日期,有亲属信息的,也刻于砖上,作为标记。
没有棺木的逝者,政府给予棺木收殓;已在漏泽园安葬者,如果有亲属愿意迁葬他处,政府将给予方便;贫困家庭的亲人去世后想安葬于漏泽园的,政府也欢迎——当然,不用收费。漏泽园设有房屋,以便逝者的亲属来此祭祀。
漏泽园通常聘请有德僧人主持、管理,如南宋时,仁和、钱塘两县有“漏泽园一十二所”, “官府委德行僧二员主管,月给各支常平钱五贯、米一石。瘗及二百人,官府察明,申朝家给赐紫衣、师号赏之”。
僧人由政府支付薪水:每月五贯钱、一石米。每收葬满二百人,可得到请赐紫衣、师号的奖励。
宋政府为漏泽园的福利事业投入多少钱?宋真宗时,每收葬一名死者,政府需要花费六百文钱,包括棺木的费用;宋神宗时,要二千文;到南宋高宗时,大约是三千文。
为了让国民在离开人世之后,能够获得有尊严的安葬,政府愿意从财政中掏出一大笔钱来,这,便是文明。大宋的文明。
来源:吴钩《宋:现代的拂晓时辰》福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