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赤贫的朱元璋称帝后,对贪官污吏深恶痛绝。朱元璋认为,元朝之所以灭亡,与元朝官员腐朽地统治有着直关系,因此朱元璋制定了极为苛刻的贪官惩处办法。比如各地县衙们都有皮场庙,这里是将贪官剥皮实草的地方。
凡是官员贪污60两以上,将会处以枭首示众、剥皮实草之刑,“敕法以峻型,诛一以警百”。然而,即便如此残酷,洪武年间官员的贪污行为,屡禁不止。就在朱元璋三番五次教导官员要廉洁奉公时,一名官员当作了耳边风,这名官员就是户部尚书郭桓。
洪武十八年(1385年),发生了震惊大明全国的“郭桓案”。这起案件,影响之大,惩处官员之多,举世罕见。不仅如此,这起案件了结后,一个创新被沿用至今。郭桓时任户部侍郎,这个职位大概相当于如今的财政部副部长一职。
这起案子曝光,源自朱元璋怀疑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的官吏李彧、赵全德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暗地配合,盗官粮七百多万石。经过审理后,郭桓不仅吞盗官梁,还勾结刑、礼、兵、工等六部小官员及各省官僚、地主,贪污税粮及鱼盐等,折合米二千四百余万石。
朱元璋彻底怒了,他在《大诰》中写道,“郭桓不才,乃敢如是,其中所分入己者几何,罪及同谋愚顽者,生死纪必枚焉,空仓廪,乏府库,皆郭桓为之。”至于“郭桓案”朱元璋究竟杀了多少人,难以统计,《明史》中只是记载“死者数万人。”
具体多少人,野史中说的也很模糊,“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而官员们则更为倒霉,朱元璋本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的原则,疯狂接收人头订单。让人意外的是,这起大案还催生一个创新。
朱元璋要求户部把记载钱粮的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百、千”,全部改为大写,用“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来替代。即使到六百年后的今天,这样的规定一直还在沿用当中。
参考资料:《明史》、《朱元璋与郭桓案》